“三治合一”视角下乡村治理研究

2021-01-13 18:35潘侠安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11期
关键词:乡贤村民法治

□文/潘侠安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南充)

[提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而目前我国乡村治理还存在着自治能力弱、法治体系不健全、公共精神缺失等问题。新时代“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需要以自治为核心、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支撑,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我国特色乡村治理理念实践与创新的结果,是新的历史方位、历史背景倒逼乡村治理做出的新改革。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治理作为基层治理与社会治理的交汇融合,成为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的聚焦点与社会矛盾的集中点,“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将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乡村的贯彻落实,化解乡村矛盾、促进乡村发展,巩固国家治理成果,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一、“三治合一”视角下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乡村自治能力较弱。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离不开新型人才的有力支撑。农村的日趋空心化,使得农村基层组织在人员配备上“捉襟见肘”,基层领导干部多数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不高、创新意识弱;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完善,党员威信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村两委不能很好地承担起乡村转型发展的重任,难以精准地抓住发展机遇。基层党组织权威受到村委会、宗族观念的双重挑战,存在着政治功能弱化、社会功能虚化、服务功能泛化等不足。社会组织的培育不充分、发育不健全、数量少、力量弱;村民参与乡村自治的意识与能力也同样存在着严重不足。

(二)乡村法治落实不到位。与法治相比,德治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运用更广,村民的法治意识相对薄弱。民主选举在乡村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传统的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血缘关系,自身能力并不是成为乡村管理者的决定因素,乡村治理感性比理性更占上风。此外,乡村法制、监督、金融扶持、社会救助等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党委、政府、村民、市场等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责任不明确,权责不清晰;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未在规范的条件下进行,未起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治理乡村的作用;村规民约对村民的约束性较低,严重影响乡村治理现代化。

(三)乡村公共精神缺失。乡村是我国传统社会的基础,乡土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根”。在传统的乡村社会中,宗族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村规民约共同奠定了特色乡村文化的基础,村民行为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还受到道德与伦理的约束。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乡村的传统价值体系遭到了破坏,乡土文化断裂、人文环境缺失,乡村道德水平急剧下滑,孝亲睦邻、守望相助等优良传统逐渐被拜金主义、功利心理所侵蚀,传统德治体系受到挑战。

二、“三治合一”视角下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路径选择

(一)促进自治,实现乡村治理有力

1、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经济是乡村治理的基础,乡村精英流失、人才短缺、治理能力弱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发展乡村经济需要依据乡村地理优势,调整产业结构;通过产业集聚效应引进先进技术,培育特色农产品;合理营销,打造特色产业品牌,拓宽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渠道;延长农产品的产业链,提升其附加价值;发展服务业,大力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建设独具特色的农业产业旅游业;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新农村的建设;提高乡村网络覆盖面,加快推进实施“互联网+农村”战略,打造电子村务、服务、政务、商务相结合的村一级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政府要积极出台惠民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通过财政补助、税费减免等方式招商引资,吸引企业入驻,为村民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真正解决空心化问题。

2、推动治理主体多元化

(1)提升基层党和政府治理能力。基层党建是乡村治理的带头人,起着领导核心的作用,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党组织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一是必须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与社会号召力,把握治理方向,掌控根本性、原则性问题;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党建与乡村治理的深度融合,扩大党员在基层组织的覆盖面,实现党群一体化建设;三是要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其凝聚群众,团结群众,引领群众的能力。

首先,基层政府要明确自身定位,与各方治理主体对乡村事务享有平等协商的权利。其次,政府要转变传统的依靠行政命令管理乡村事务的方式,创新治理方式,灵活处理乡村事务,合理下放权力。最后,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回应民众诉求,规范村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增强村民自治观念。乡村治理要真正实现治理为了村民,治理过程依靠村民,治理成果由村民共享,治理满不满意由村民评判。首先,要注重培养村民的主体意识,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搭建平台、拓展参与渠道、丰富参与形式,增强村民自治乡村的责任感。其次,要完善落实自治制度,保障四项自治内容规范化、具体化、操作化,确保村民自治权利的实现。最后,培育新乡贤,充分发挥乡村精英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村民政治参与的有效性。

(3)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各地党和政府要充分重视农村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简化审批环节,给予一定的政策帮扶和资金支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明确社会组织的工作范围、服务对象、工作内容以及流程规范等,确保其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外,要发挥社会经济组织的作用,尊重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权利,为乡村发展注入经济活力,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3、实现治理方式多样化。乡村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创新治理方式,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资源配置、基础设施、技术支撑各方面的协调联动。首先,促进乡村智能化发展,充分运用大数据、云服务、智慧社区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资源共享,使乡村问题能够得到更准确的分析,村民得到更精确化的服务;其次,提高乡村治理专业化水平,引进高素质人才,打造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提升乡村治理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再次,建立多样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第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为一体的网络平台,构建矛盾纠纷线上处理机制;最后,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QQ等平台拓宽村民自治参与渠道,发挥新媒体在村民日常交往与民意表达中的作用。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离不开强有力的人才支持。一是需要完善人才吸纳培养机制。充分利用政策支持打造创业就业平台、提高工资待遇、完善社会保障,通过政策宣讲、与高校合作互培等方式打通人才下乡渠道;二是建立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对乡村人才进行分类培训,完善基层干部职业进修与考核制度;三是培育新型农民主体,完善农民职业教育体系,提升新型职业农民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能力;四是培育新乡贤。大力提高乡村的教育水平,培育乡村精英,壮大乡村治理的人才队伍。

(二)完善法治,实现乡村治理有序

1、坚持依法行政。乡村治理现代化必须树立依法行政理念。首先,规范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乡政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精准定位,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依法依章办事。其次,提高领导干部的规则意识与法治素养,健全目标责任制,严厉打击贪污腐败与越位、缺位、不作为、欺压群众等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最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村级组织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以便捷、高效为目标,对村级组织工作流程进行再造,健全权力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规范村规民约。首先,为了突破当前村民自治遇到的瓶颈,需要随着时代的进步而健全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在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村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之外,结合具体情况创设乡村特色的自治参与渠道,定期召开村务会议或听证会,充分吸纳村民的意见,对村干部活动设立监督渠道,依法追究责任,保障村民知情权、决策权以及监督权的落实。其次,各个地方应该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村规民约,对已有的法律法规根据当前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进行相应的完善,提高法律的针对性以及实效性,对乡村治理主体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最后,构建纠纷化解机制。充分调动调解、司法、仲裁等法治资源化解乡村矛盾。

3、培育法治精神。在德治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农村,特别需要加强村民的普法教育,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权利,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一方面可以通过举办农民夜校、司法下乡、开展法律讲堂,提高村民法治意识;也可从村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入手,依托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展览板等物质载体,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树立依法治村的权威。规范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接受群众监督,严厉打击贪污腐败行为。重视乡村法律咨询服务站点的建设,增强乡村法律服务工作力量,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德治,实现乡村治理有魂

1、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推动乡风文明建设,首先需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整合乡村道德文化资源,抵制腐朽文化的侵蚀。其次,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和道德风尚,通过对特色村落、民间艺术、文化遗迹等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注入时代特色,实现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交汇融合,使我国灿烂的农耕文明在新时代展现出别样魅力。再次,建立和完善文化供给机制,充分了解广大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公共文化设施供给,发展文化产业,创新文化产品,将传统工艺与时代特色相结合,回应村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最后,大力推进“三德”教育,在德治实践中要注重开展对村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2、弘扬新乡贤文化。一是政府要树立重视乡贤文化的意识,挖掘各自乡村独特的乡贤文化资源,保护乡贤文化载体,重构乡贤文化;二是利用乡村振兴战略所带来的乡村资源倾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乡贤回村搭建良好的平台,以政策为号召,乡愁为纽带吸引新时代乡贤的回归;三是营造重视乡贤的氛围,要及时给予对乡村有积极贡献的人进行表彰奖励,营造文明乡风氛围;四是成立乡贤组织,调动乡贤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丰富乡村治理的人才结构,使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真正发挥作用。

三、结语

乡村治理体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对乡村未来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是实现乡村振兴与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的乡村社会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乡村治理也面临着许多的挑战,乡村在经济建设中的后劲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要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制度,就要严格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科学规划乡村振兴的成长坐标,因地制宜,按照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地理与文化优势,制定适宜的乡村成长道路,并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最终实现乡风文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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