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一个近些年才出现的新词,代表着商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模式。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购物已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再日常不过的事情,小到购买柴米油盐,大到选购家用电器,网上购物都成了人们的首选。种类多、样式齐,不用跑多个地方,想买的东西一站式购齐,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就可以买到自己心仪的商品。但是这种新兴的购物方式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之前法律所没有规定的问题。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也是在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在二〇一九年一月一日才开始实施。相关法律出台时间尚短,对于新生事物带来的问题,其规定还不完善。
一、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几乎所有的购物网站首先就是需要消费者实名认证,不论是淘宝、京东、天猫、唯品会等等。若只是以“游客”身份浏览这些网站是可以不提供消费者任何信息的,但是,若要将某些商品加入“购物车”,或者“收藏”以及要在这些网络购物平台上购买商品,那这些网络购物平台首先就需要消费者实名认证。消费者需输入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甚至是需要消费者人脸识别,采集动态或者静态的个人脸部信息。就连这些年兴起的微信小程序购物,看似没有让消费者实名认证、人脸识别,但是这些小程序无一例外都需要用微信賬号登录,并且需要获取部分手机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