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啸虎,黄 燕
(湘潭大学 碧泉书院·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礼记·祭统》言:“礼有五经,莫重于祭”[1](P1345)。自古以来,祭在礼中地位至重。随着历史的发展,从祭中逐渐分化出了民间信仰活动与官方祭祀活动。按礼制意义,祭祀可分为正祀、杂祀、淫祀三类[2](P58)。所谓正祀,是指祭祀官方承认之神,明确列入官方祀典且只允许官方祭祀。杂祀指未列入官方祀典但允许民间崇拜。 淫祀则指被官方所禁止的祭祀活动。三者有严格分野,但在各个朝代并非一成不变。刘猛将军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明清时期,其经历了初为民间杂祀,后被斥为淫祀,最终又被抬为正祀的过程。
刘猛将军乃明清时期的蝗神。 明代徐光启《农政全书》言:“凶饥之因有三,曰水,曰旱,曰蝗。 地有高卑,泽有偏被,水、旱为灾,尚多幸免之处,惟旱极而蝗,数千里间,草木皆尽,或牛马毛、幡帜皆尽,其害尤惨,过于水旱”[3](P916)。 蝗灾面前人们往往求助于神灵,遂出现了蝗神信仰。 中国古代蝗神信仰颇为多元,代表有八蜡信仰、虫神信仰、水鸟鹜信仰及刘猛将军信仰等。 其中刘猛将军信仰产生较晚,大致萌芽于宋以后,形成于元明之际;清雍正之后,刘猛将军作为官方的驱蝗正神, 在全国各地得到祭祀,尤其在江南地区得到普遍供奉①。
刘猛将军属于驱蝗信仰的一支,其原始形象有多种说法,学界至今尚无定论。有学者总结,从方志来看刘猛将军的身份来源之说主要集中在宋末和元末。 前者包括刘锜、刘锐和刘宰,后者则有刘成忠、刘承忠和刘秉忠等多种说法[4](P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