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春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
科学技术与信息化技术在金融领域的不断应用,以区块链为重要代表的分布式记账技术也在不断普及,对金融行业产生的影响正在不断增大。各个国家均开始进行数字货币研究,包括数字货币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对数字货币有关业务的监管等领域。而我国人民银行早在2014年就开始了相关领域的研究,通过数年研究成果的沉淀,多个城市运营试点的推进,数字货币时代即将到来[1]。对银行来说,数字货币发行所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业务模式、支付结算体系、信息系统等方方面面均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变化。上述背景下,深入分析数字货币对银行的影响,并结合这种影响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对各个银行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对于数字货币所进行的定义,全球尚未进行准确的定义,有的情况下称作虚拟货币,有的情况下称作电子货币。从发行主体的层面分类,包含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私人数字货币(Private Digital Currency)。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主要是通过中央银行进行发行,本身具有法偿性、主权性[2]。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主要指的是应用于互联网当中部分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结算的数字货币,其可以视作一种商品资产,比如花旗币、比特币,其并未获得法律的认可。本研究所讨论的数字货币,主要指的是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发行以后,现金存储方式无疑是受到影响的直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