訾薇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与管理系
2021年中央第一号文件提出了发展“农业农村产业化”的政策号召,这也为大力推动农村电商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与城市电商不同,农村电商主体往往也是农业生产主体,他们利用电商平台拉动农产品销售,这就为农业农村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对接城市经济系统的重要节点。长期以来,学界和业界都较为关注农村电商发展中的“最后一公路”问题,但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该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从而制约农村电商发展的主要矛盾也必然发生着转移。调研发现,在农产品供应链运行中农村电商主体常处于市场劣势地位,即他们的议价能力显著弱于城市渠道商,这不仅归因于农产品同质化趋势使然,也归因于品牌价值缺失下需求弹性较低所致。为此,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加强物流联盟的建设,以助力农村电商的发展,便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课题。
近年来,以“农村电商物流运营”为视角的主题研究大量涌现,这里笔者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研究给予概述:(1)有研究以乡村振兴下的“互联网+农业”为背景提出,形成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上下并行”联动联盟,引入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增加预冷储存、分类编码,规范标准化物流电商体系,加强人才梯度建设、延长产业链,是推动电商与物流联动发展必要之路。(2)有研究认为,农村电商物流联盟是产地批发商、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协作发展联盟,该研究通过算例验证了FAHP-Shapley值法在农村电商物流联盟利益分配过程中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