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帅
(河北工程大学 文法学院,河北 邯郸 056038)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企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其为经济发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曾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1]在全面实现依法治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方针下,民营企业的健康持续的发展归功于法治的保障。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用法治为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在我国国民经济宏观格局中,民营经济与其他经济形态相比较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是一些发展成为上市公司的企业,为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惊人的贡献。不仅在纳税方面,民营企业在缓解就业危机,加强就业支撑也贡献了极大的力量。民营企业具有层次丰富、涉及产业面宽广等特点,相较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可以为社会提供众多的就业岗位。此外,民营企业也推动了经济结构改革和优化,中央和地方相继颁布多种相关政策法规,以此为民营企业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以减少企业成本、提升政府工作效率、扶持民间投资、激发企业创新等方面为出发点,促进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作用下,民营经济发展有了新趋势,民营企业也契合了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趋势,在市场竞争中能顺应社会的需求,逐步由“量”到“质”的方向转变,开始逐步提高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