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佳
跟很多美国法学院的LLM课程由法学院统一设置不同,IUB的LLM课程除几门必修课以外,都是由国际学生自己选择。IUB的LLM学分要求为27个,比一般的美国法学院LLM要求的24个学分还多了3个。我们通常会认真地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和时间安排来选课。
IUB法学院的课程排得很满,从周一到周五,从早上8点到晚上9点,大家都会奔赴不同的课堂。在一门课程刚开始的前两次,教室的位置可以随便坐,老师对大家所坐的座位也不作统计,因为这个时候可能会有退课或者改选其他课程的同学。但到了第三次课开始的时候,老师就会发下来一张表,让每个已经选好课的学生把自己的名字填在相应的位置,每个人的位置就此固定下来。
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方便老师可以按座位表来认识每一名学生,并在课堂上直接点学生的名字回答问题,这也是美国法学院的普遍做法。因为美国法学院采用的是苏格拉底教学法,即主要采用对话式、讨论式、启发式的教育方法,通过向学生提问,不断揭露对方回答问题中的矛盾,引导学生总结出一般性的结论。
“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又称“案例教学法”,是英美法系国家尤其是美国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由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福·哥伦布·郎德尔于1870年前后最早使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学教育之中,有些类似法庭上的实战,其教学目的就是训练学生对各种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从而锻炼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适应美国法律体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