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土地确权规范流转促进“三农”发展的措施

2021-01-27 11:58马素梅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消费导刊 2020年41期
关键词:土地权属经营权农村土地

马素梅 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土地确权确定的是法律与政策规定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归属问题。这个确权过程不仅是为保护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农民对土地拥有及使用的正当权益,也是现代农业实现规模化与产业化发展的根本和基础。只有通过土地确权实现了对土地权属的规范化流转,第一产业才能摆脱小农经济模式的束缚,探索一条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科学道路。

一、土地确权规范流转对“三农”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作为农村土地毋庸置疑的权属主体,农民对土地拥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合法权益。然而在现实中,不少地方多年来持续出现因为土地权属不清导致的纠纷和冲突,严重时甚至出现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伤害问题。显然,这些缺陷问题已经造成了针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侵害,不仅有损于农民财产权益的保障,也是新时期“三农”发展的巨大障碍。因此,做好土地确权并实现规范化流转最直接的作用就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基础

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农村集体经济无论规模还是数量均有缩小的趋势。而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维系乡村一级管理工作至关重要甚至唯一的收入来源,更会因为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而影响到整个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根基。

只有通过土地确权,农村土地才能充分明确公权与私权的边界,才能通过法律手段与政策规范化操作帮助农村集体经济挖掘更多土地资源。而农村集体经济基础的强大不仅有助于正常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更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改善村风村貌,并为践行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不仅如此,强大的集体经济也是突破小农经济传统模式束缚的有力武器,是从分散化乃至碎片化的小农经济向全局性、规模化的现代农业产业经济转型的助推剂。

(三)助力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

有了土地确权的支撑,农村土地才能在更大程度上自由流转,这为创造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机遇与条件。将传统模式下一门一户单打独斗式的农业生产集中规划,科学设计,农村土地不仅能够实现大型机械化的连片生产,提高农业生产自动化水平,同时,专业化利用也能使单位面积上农产品大幅提升产出率,增加农产品收益。在此基础上,标准化生产与科学化管理还有助于农业产品不断提升于工业产品的高质量与规模化生产。这对最大限度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显然是最为有力的促进。而在产业化发展的实践中,农业生产与管理也将沿着现代化与科学化的轨迹前进。这也是解决三农问题并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核心与关键。

二、开展土地确权、实现规范流转的措施

(一)完善顶层设置,健全体制机制

土地确权与规范流转是法律与政策指导下农村土地权属系统性发展的目的与成果,必须经由健全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章指导而实施。因此,新时期开展土地确权并实现规范流转的前提之一当是完善顶层设置,健全体制机制。比如,从国家开始启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伊始,青海省便开始积极探索本土化土地确权与规范流转的各项实践措施。而为不断规范管理,确保土地确权过程严格依法依规行事,青海省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试点工作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保障金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管理办法》、《工商企业流转经营农村土地主体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等。

这些管理制度的颁布不仅保障了本地农村土地确权与规范流转工作的有序开展,也大幅压缩了土地确权工作的执行时间,仅用一年半时间便完成了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颁发。

(二)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确定及登记工作

作为利国利民的大事件,农村土地确权关乎广大基层农民切身利益,推动土地确权实现规范流转需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加快工作速度,以优质高效的实践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确定及登记工作,这才是实现土地确权规范流转效益最大化的重中之重。

在各项管理规章出台后,仅用二十一个月,青海省便完成了二十七个县市区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涵盖乡镇、村、社、农户的数量分别达到146个、1777个、9472个、46.84万。在268.56万块已经完成调查的土地上,确权面积超过二十三万公顷。已完成确权签字的乡镇、村及农户的数量达到62个、869个、4738户。而在持续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中,多年来遗留的矛盾问题也得到了最大程度、最快速度的解决,其中已受理纠纷数量达807件,调查处理758件,处置率高达93.92%。

(三)基于试点有序推进土地确权规范流转活动

在缺少足够历史经验的背景下,青海省探索出一条基于试点有序推进土地确权规范流转活动的改革道路。包括化隆、循化、民和、平安、湟中、贵德、门源、乌兰、铜仁在内的区市县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探索了企业流转农村土地的管理模式,涉及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及风险保障等多环节的监督与管理措施。同时,基于试点地区开展了农村土地确权规范流转的平台化管理模式试行,实现了包括发布信息、咨询政策、签订合同、评估价格在内的一站式管理,为实现市场化、公开化发展创造了条件。

结束语:新形势下推动土地确权规范流转不仅需要着眼于对各项管理实践措施的优化,也不能忽视对农村土地权属主体的引导与教育。也就是说,基于土地确权规范流转促进“三农”发展的前提之一还需要强化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帮助其转变陈旧落后的小农思想。只有从思想与实践两个方面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土地确权与规范流转才能在更大程度发挥其促进“三农”发展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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