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山东济南 250101)
礼乐文化是在我国古代社会形成的一种主流文化形态,受礼乐文化影响,我国古代建筑艺术形成了独特的样式。礼仪等级制度造就了中国特有的包围式建筑结构,从体量巨大的宫城建筑到传统民居无一不体现此种特征。
礼乐文化起源于远古时期祖先祭祀和图腾崇拜,《礼记·礼运》中曾记载:“夫礼之初,始诸饮食……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1]这些活动需要特定的仪式承载运作,于是便逐渐形成了礼仪规范。历经数载,进入周代礼乐逐渐被蒙上政治色彩,淡化了宗教祭祀的神秘感。统治者在夏礼和商礼的基础上制礼作乐,使礼乐逐渐系统化,在进行礼仪活动的过程中,人们更加欣赏礼仪本身的形式,产生一种内在的认同感,从而提高人性品质。后经礼崩乐坏,礼乐制度下移,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克己复礼,从此礼乐文化开始快速发展,诸多儒学大家对礼乐不断进行阐释完善,故后人言“天下无一物不礼乐”。
“礼”注重于规范约束人的行为举止,乐则是注重人们的精神内在感受,使人与天地自然相通。正如《乐论》所述“乐由中出,礼自外作。”礼乐从一而终都是相互补充,成对出现。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礼乐已然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对古代实用艺术产生的作用极大,其中最明显的是建筑。宗族制度有明显的“礼”的具体表现,即强烈的等级观念。其中中国民居四合院的建筑形态最为显著,而福建闽东地区的庄寨建筑,在内部建筑形态上也属于四合院的变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