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思格
(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广州 510520)
农村基层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随着社会治理重心逐渐下移,乡村治理环境转向开放,农村基层逐渐打破以往政府主导的一元治理模式,逐步向“政府—自治组织—村民”的多元主体互动治理转变。新时期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改革指明了发展方向,面向新时代,变革农村治理机制是乡村振兴与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与政治保障,有助于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发展。本文将研究视野聚焦于农村民众参与基层民主治理机制上,采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建立村民参与基层民主治理的模型,在此基础上,尝试回答以下问题:当前农村民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效用并不显著,其原因何在?在自治重心下移形势下应当如何将村民吸纳进乡村治理中,从而有效发挥村民自主治理的作用?通过对目前农村基层治理发展困境及其原因的剖析,深入探究农村基层治理发展的限度,并寻求相应行之有效的进路,以构建基层民主治理体制与形塑协同共治的发展格局。
围绕农村基层治理,学者多从公共服务供给与农村治理的关系切入,主张建立集效率与责任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来实现善治[1][2];而要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则应适度下放乡镇和行政村设置与管理权限,重构基层权力网络,形成良性互动的共治[3];村民自治形式先后经历了以自然村和建制村为基础,再逐渐发展形成现今在建制村以下开拓村民自治的空间[4],发挥村民内生力量,推动自治日益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