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带来了媒介格局的巨大变迁,其较为突出的表现在于:人们的社交生活已不再受限于物理距离与社会圈层;个体的娱乐生活也不单只是受制于有限现实空间的自娱自乐,而是扩展至网络空间中。在此背景下,粉丝群体的力量与日俱增,对于整个娱乐行业影响的程度与范围也随之增强拓展,粉丝文化由此进入公众视野,成为文化产业的新引擎,伴其而生的粉丝经济在文化产业中也占据着愈发不可忽视的地位。然而,在为娱乐产业注入新鲜血液、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缺乏系统化、体系化规范和约束的粉丝文化也显现出了其弊端。
互联网时代网络传播的开放性与多元性,使得粉丝群体在更加自由的互动模式中构建出别具特色的粉丝文化。各大娱乐公司敏锐的商业嗅觉准确识别了粉丝群体高投入性、高参与性的特点,发展起以“偶像”为核心利益点,包括网络直播、IP改编等多种盈利方式在内的粉丝经济。
随着通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与进步,视频社交在人们的娱乐生活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网络直播也成为线上商品交易的重要途径。艾瑞咨询发布数据显示,在“网红”变现方面,预计在2020年泛娱乐直播市场规模将达到1120.9亿元,同比增长25.4%。无论是通过聘请明星成为代言人或网络直播间的主播,还是培养网红KOL直播带货,网络直播都在利用意见领袖的引导作用吸引粉丝产生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