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莉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处 安徽·淮北 235000)
结合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来看,普遍存在学生主体性得不到体现、教材针对性较差、教学法运用不合理等问题,达不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针对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落实案例实践教学工作是提高教学效率的必然需求,结合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性质及特点,借助案例教学这种互动性较强的教学方式来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整合,建立并完善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体系,培养出综合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才。
“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所开设的重要课程,该课程不仅传授给学生一些会计专业知识,还传授一些经济法知识。 高职院校将“经济法”列为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其目的主要是:将会计专业学生培养成掌握专业会计理论知识、熟悉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能够担任一些基本的会计工作[1]。结合当前教学发展形势,高职院校当前首要任务就是, 基于能力本位和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原则,积极打造围绕学生职业能力提升的课程教学体系,通过开设“经济法”课程的方式来提高学生的会计职业能力,使学生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具备会计职业岗位所需的技能。 但是受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很多高职院校在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对专业课程非常重视, 构建了相应的能力培养教学系统,但是在学生实践能力教学体系的构建方面却存在很大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