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帅
(青岛习远咨询有限公司,山东 青岛 266101)
根据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建筑工程在开展施工作业时,将重心主要放置于效益上,对管理机制构建的重视度不足,而且部分建筑企业在未对当地发展趋势深入调查了解就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来选择承建单位,一般情况下为了企业的经济利益会选择报价较低的单位,该方式虽然能够在表面形式上阻碍一些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但是部分投标单位会利用这一特点,故意压低价格,所选用的材料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者施工过程中会有一些附加费用,因前期建筑企业为对其招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查,致使造价成本与原定计划不符,这也就是所谓的低价中标以及高价结算,该形势下工程的造价成本会超出原定计划范围,严重降低了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1]。
因建筑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周期较长,因本身就需要多种资源的支持,如施工材料、设备、人员等,这些都是不可控因素,市场的变化会直接对其造成影响,若材料的市场价格提高,势必会增加材料方面的成本支出。而且建筑工程在施工建设时对材料有较大的需求,若采购人员未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采购量时,可能会因采购量不足出现提供问题,严重影响施工进度,若采购量数量较多的话,也会给企业增加一定的经济压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