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晞,宋国新
全球化时代,国际合作成为国际关系的主要形式,国际合作所面临的风险和如何预防则成为各国关注的重要议题。“作为政策协调过程的结果,当一国政府遵从的政策被另外国家的政府视为能够促进他们自己目标的相互认识时,政府间的合作就会发生”,(1)[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苏长和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2页。随着研究的深入,学界发现国际合作还需要协调平衡合作方国内主要的利益集团。同时,风险是指损坏或损失的可能性。(2)J.Haynes,Risk as an Economic Factor, G.H Ellis Printed,1895, p.1.大国、同盟或国际组织为国际合作创造条件、提供动力——国际公共产品,降低小国对于不对称相互依赖的担忧和敏感性。但是,国际行为体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能力是有限的,且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意愿也会根据自身实力和国际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改变;作为国际合作的“搭便车”者,小国并非一直都是弱势一方,大国可能成为国际合作风险的主要承担者。那么,当国际合作各方无法在共同利益和身份认同上形成合力或大国、大国主导的同盟或国际组织无法为国际合作提供足够的公共产品时,各方很难在短期内化解重大风险危机,国际合作的脆弱性和低效性凸显。此时,该如何保证合作的持续性和减少损失?这就需要我们换一种思维方式,即改变国际合作风险应对策略,以风险预防为主,规避或提前化解国际合作的内外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