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宏
(南阳市中医院骨伤二科,河南南阳 473000)
骨愈合成功后取出内固定器是各种骨科手术中的常见操作,同时,当出现手术部位感染、骨不连、症状性错位、植入物断裂或松动、假体周围骨折、局部刺激或生长障碍等情况时,也需及时取出内固定器[1-2]。但对于骨折愈合成功的无症状患者,常规取出植入物的益处和适应证仍然存在争议[3-5]。Kim等[6]认为,脊柱骨折患者在椎弓根钉棒取出后,可降低融合节段的刚度,从而缓解相邻节段的应力集中。但取出植入物时,患者需在全身麻醉下接受二次手术,需面临手术部位感染、神经血管损伤、再骨折或畸形复发等风险[7]。目前,关于椎弓根钉取出对手术预后的益处和适应证的参考材料仍较少。为此,本研究以2014年1月~2018年3月行后路椎板间植骨融合内固定手术治疗的胸腰椎爆裂性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探讨植骨融合成功后取出内固定器对其临床疗效及影像学指标的影响,以观察其利弊。
选择2014年1月~2018年3月行手术治疗的胸腰椎骨折患者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胸腰段单椎体爆裂性骨折,予以后路长节段内固定+短节段椎板间植骨融合术;②椎板间行自体髂骨松质骨植骨融合处理;③患者随访期间的疗效评估及影像学资料完整。排除标准:①伴有四肢骨折者;②内固定有松动或断裂者;③骨折椎体≥2个;④接受前路重建或后路直接减压者。依据上述纳入及排除标准,选择45例植骨融合成功后取出内固定器的此类患者,作者观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