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再望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中“文学作品阅读评价”部分提到四个阶段的考察评价。在第四学段也就是初中阶段的评价标准为:凭借学生对诗歌形象的把握、情感赏析、语言的领悟,以及自己的深刻体验,以此来评价学生初步鉴赏文学作品的水平。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版)中也提到文学作品的阅读鉴赏,强调了学生在鉴赏活动中既要能阐述作品情感、形象主题思想内涵,也要能对作品的表现手法、作品风格等做出评论,更要求学生能有自己质疑和看法。更重要的是,这当中也要求学生要尝试用不同的的语言表现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要求学生对作品有独到的感悟和理解。
因此,中学阶段(初、高)课程标准对文学作品的阅读与鉴赏,要求是一致的,同样强调学生在阅读鉴赏中能有自己带入的情感体验,都允许学生有不同的语言表现形式,都鼓励和提倡学生能有个性化的解读。本文就以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为例,浅谈在古诗鉴赏教学中的个性化解读。
对这首诗的鉴赏,老师们的常规教学如下:首先知人论世,简介杜甫极其作品,然后再朗读梳理内容,接着具体去品析字词句,最后悟出主旨,水到渠成。特别是在品析的字词句的过程中,老师教授的鉴赏模式都是固化的。如“唇焦口燥呼不得,归来倚仗自叹息”一句,很多学生一般会这样赏析:“这一句运用了神态描写和动作细节描写,写出了杜甫当时的尴尬处境和无奈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