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动物诗对休斯诗歌创作的意义

2021-02-04 07:59:37吴小龙
新阅读 2021年1期

吴小龙

特德·休斯是战后英国最负盛名的诗人之一,1957年出版了第一本诗集《雨中鹰》,由此奠定了他在英国诗坛的地位,并声望日隆。休斯一生创作颇丰,但最为人称道的,还是他最初成熟,且伴随一生的诗歌类型——动物诗。由广西人民出版社近期出版的《雨中鹰及其他》一书可以较为全面地看到,最初的《思想之狐》《栖息的鹰》《美洲豹》,中期的“乌鸦”系列,构成了休斯动物诗的主体部分,那么,休斯为什么会选择动物诗这一题材,并一生深耕于此呢?

动物诗让诗人获得最初的表达方式。“捉小动物,鸟啊,鱼啊什么的,办法五花八门。十五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尝试这些各不相同的花样上,随着兴趣慢慢减弱,我开始写诗了。”但他最初的诗歌创作有五六年的时间,属于探索阶段,少年习作或许很多,却没有值得留下来的作品。直到《思想之狐》的出现:“我想象这午夜的深林/有什么别的东西还在活动/伴随时钟的孤寂/和我手指摩挲的这张白纸/透过窗我看不到星星/暗夜里有什么东西/趋近却更幽深/正挤进这孤寂/……/紧随一阵突然而剧烈的狐狸的热臭/它进入头脑的黑洞/窗外依旧看不到星星;时钟滴答走动,/而纸上,有了印记。”

诗歌表现了狐狸从记忆深处到纸面文字的创作过程,它的出现,更像是一种宣示: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诗歌表达方式。这种表达方式,用休斯自己的语言来说就是“在普遍的枯索寂灭中透出一些勃勃生机”。动物诗最能反映这种“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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