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信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实证研究

2021-02-09 01:54陈纲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1年4期

陈纲

〔摘要〕 加强县域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迫切需要。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创新性地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资源聚集在信访接待大厅,调动区域内各类“理民事、解民忧”的工作力量,畅通回应群众需求的渠道,实现了群众诉求“一地解决”,筑牢了阻止县域矛盾纠纷“外溢”的防线。这一模式启示我们,加强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重点在于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体现政治统领,关键在于法治手段贯穿始终体现公平正义,根本在于健全基层协作治理体系筑牢稳固根基。

〔关键词〕 县域信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

〔中图分类号〕D6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21)04-0046-07

建立健全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化解机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因4 700多年前帝尧在此建都而得名。全区总人口近100万,是山西省第一人口大区。一度时期,征地搬迁、城市建设、环境治理等方面引发的众多信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区整体高质量发展。针对此情况,尧都区委、区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治理方式,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牵引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有效开展,以信访接待平台聚集整合区域内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力量,以信访大数据导引全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预警和排查化解,构建了“导向明确、体系完整、条块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治理格局,取得了良好社会治理成效。为此,尧都区多次被评为山西“信访工作先进县”“平安建设先进县”等,是山西省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標杆。希望临汾市尧都区对信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的有效探索及经验,能为全国其他类似地区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构建集接访受理调处化解为一体的综合平台,筑牢阻止县域矛盾“外溢”的防线

尧都区委、区政府依托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大厅,组建了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即集接访受理调处化解为一体的综合平台。该中心属于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与区信访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区信访局、区人社局、区法院速裁庭、人民调解组织、专业律师等常驻大厅;涉及民生事务较多的区直教育、住建、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根据阶段性信访任务,轮流派工作人员入驻大厅;其他部门及乡镇(街道)则根据信访发生情况约驻大厅。中心整合各类资源力量,发挥共建共治效能,采用行政、法律、调解、协商、教育、救助等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利益诉求,最大程度提升群众对解决结果的满意度,从而打牢阻止县域矛盾“外溢”的防线。中心通过以下八大内部功能和五大统揽功能发挥其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一)八大内部功能

1.来访接待,事项分办。群众来大厅提出的诉求大致有五种情况:一是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诉求问题;二是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纠纷问题;三是适合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权益纠纷问题;四是询问各种法律政策、办事程序等的咨询问题;五是举报投诉有关组织及办事人员违规的问题。大厅工作人员将对所有来访诉求进行登记,并根据诉求内容分流转送到实体受理或调处平台,同时建立留存信息台账,以便督办、调度与汇总。

2.民生诉求,依责办理。对涉及子女教育、医疗健康、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文化旅游、村务管理等民生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由区政府驻厅行政部门依责分头受理,并采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救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式予以解决。

3.劳动争议,依法解决。区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就业管理、城镇职工保险等机构长期驻厅,对涉及劳资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工伤事故、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行集中受理,并采取监察、处罚、仲裁、协商、建议申诉等方式解决争议。

4.涉军诉求,专项解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了专门受理涉军问题的窗口。对退役军人提出的咨询建议、退役安置、优待抚恤、就业创业、帮扶援助等问题进行集中登记,并采取专人解答、帮扶救助、协调协商等方式解决好退役军人提出的困难与问题。

5.涉法涉诉,速审速裁。区法院派出立案庭专职法官驻厅,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行集中受理。区法院在大厅还设立了速裁法庭、仲裁庭、听证室和在线调解平台等,直接联通对接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业务。

6.法律服务,援助保障。对于所有涉及法律知识的问题,可由驻厅专业律师进行咨询解释、调解协商或援助代理诉讼。

7.人民调解,贯穿始终。区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精干力量驻厅调解。对于适宜通过诉前调解的矛盾纠纷事项,其优先推荐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对于涉及专业性较强的交通事故调解、医疗纠纷调解、保险事务调解等,则协调联系相应的专业调解委员会派人来厅调解。其还应邀参与驻厅行政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法院速裁庭、信访部门等开展的各类调解。

8.信访部门,统揽综合。区信访局安排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副主任,其全程协调群众来访接待、行政案件转办、信访情况汇总、信访形势研判、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

(二)五大统揽功能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除统筹解决来访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外,还依据工作职责及信访矛盾信息,对全区发生的突发情况进行处置、对疑难案件化解开展调度、对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进行部署。其主要发挥以下五大统揽功能:

1. 处置重点突发访情。对于群体性、突发性、越级访等重点突发信访情况,采用“2+N”多元化解处置机制,即迅速成立由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和信访案件主要责任单位牵头,案件涉及单位、利益相关方等参加的工作组,并按照“定专人、定措施、定进度”原则开展化解工作。

2. 专班攻坚信访积案。对于长期积累的疑难复杂案件,采用“3+X”调处机制。“3”是指明确1名区级包案领导、1名专业律师、1名人民调解员,“X”是指抽调的若干涉事单位工作人员,由他们共同组成工作专班,限期攻坚化解。

3.领导视频接访调度。对重要信访问题,由区级领导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厅内,采用视频接访方式,在线上联通有关责任单位、涉事单位、信访人员等,进行查明情况、议定方案、落实责任、明确要求、限期解决等调度工作。

4.统筹协调提高实效。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定期分析信访数据、研判形势、评查风险、梳理重点人员和事项,并对接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对接农村、社区),进行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情况收集、力量调动,形成了全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一盘棋”,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信息互通、统揽协调。

5.加强研判精准预警。区信访局、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紧密结合全区信访情况,定期开展社情民意分析研判、突发情况预测预警、信访稳定形势分析汇集等工作。同时分门别类形成专报,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区直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二、构建听民声、理民事、解民忧的纵向通道,畅通回应群众诉求的渠道

区委、区政府大部分职能部门在服务民生需求、接受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工作职责及范围覆盖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特别是区级政法综治中心、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网格中心、民政部门等,在倾听诉求、解纷济困、定纷止争方面,具有统揽协调、专业调解、法治保障等作用。尧都区区委、区政府大力提高这些部门的纵向调度、预测预警,调处调解等功能,做到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社情民意专业收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

(一)区政法综治中心:构建体系、搭建平台、建设网络,全面提升了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的组织化、信息化、法治化、管控化水平

区政法综治中心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总牵头、总组织、总协调部门,按照首问责任制原则,要求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受理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畴的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多元调处工作。同时,还对矛盾纠纷解决方面的求助、投诉,展开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等工作。首先,组织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搭建强有力工作体系。截至2017年底,共计完成综治中心建设120个①。其次,建设智能化信息网络,构建联动预警体系。“综治视联网与会系统”实现了区综治中心与省、市综治中心的互联互通;“综治视联网监控模块”实现了对人口密集型场所的实时监测,强化了区级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再次,强化信息精细化管理,提高调度把控能力。在农村(社区)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进行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做到了有效信息不漏掉,重要信息及时报,紧急信息快响应;在乡镇(街道)对一线信息先行处置,做到了情况明、是非清、处置准;区政法综治中心总揽三级平台预警信息,做到了统一分析、统一调度、统一监管、集中研判。最后,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建立无缝隙排查体系。其组织综治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驻地派出所、村(社区)及所属网格长、治保主任等,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实施“一村(社区)一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院民事调解前移等制度,切实提高了基层一线化解矛盾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二)区人民法院:建设“一站式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强化了司法机关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保障作用

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一体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统揽多元资源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一方面,完善“一站式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区人民法院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多元解纷方面的文件,强化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行政机关、公证机关、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等的对接沟通,促进开展调解前置工作。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社会组织调解等的诉前解纷作用,推动建设了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并根据纠纷类型和特点,按需建立了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物业纠纷、医疗纠纷、银行保险、农村土地、经济纠纷等专业化调解工作室,以及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速裁团队。该机制强化诉调统筹衔接,做到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另一方面,积极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区人民法院大力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由该中心前台工作人员说明各类解纷方式特点,阐明诉讼风险和经济负担,将适宜调解的纠纷开展立案前的先行调解,以制度形式明确诉前调解时限,规范调解不成后的立案程序,以确保衔接有序。

(三)区司法行政部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培育了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力量

人民调解的便捷性、亲民性、低成本性倍受基层群众的欢迎和认可。区司法行政部门先后组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近500个,配备人民调解员1 560名,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①。区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引导人民调解,做到了应调尽调、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妥善化解纠纷。多年来防范和处置了一大批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聚集上访事件。尧都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还在于:一方面,搭建了“多元化”调解平台。区信访局牵头成立了区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的7名专职调解员常驻接待大厅,并采用驻厅调解与实地调解相结合、驻厅接访与进村家访相结合、配合行政部门调解与独立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化解了一大批信访问题。尧都区金殿镇还组织镇信访办、司法所、山西金贝(临汾)律师事务所、区法院河西法庭等单位,成立了首家镇级联合调解中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综合施策、联动联调。另一方面,积极建立特色化个人品牌調解室。先后组建了“志琴说事室”“畅学军调解室”“老田工作室”“张志坚工作室”等一批以优秀调解员命名的工作室。这些调解室在就地发现矛盾、随处化解矛盾、解决疑难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四)区网格中心:建设队伍,构建网络,接收信息,排查矛盾,开展了小微纠纷化解

基层城乡网格化管理是基层城乡社会治理的重要创新,也是基层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有效依托。2017年,尧都区委、区政府组建了区社会服务网格化中心(简称区网格中心),并根据城乡地域特征和人口数量等要素,把全区划分为1 075个网格,且一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员①。一线网格员同时兼任信访代办员,通过巡逻排查不稳定因素、运用手机APP接收居民诉求、采用劝说调解化解小微纠纷。对于较大矛盾纠纷、重大安全隐患、重要社情民意,则通过信息平台向上报送。区网格中心对上报信息按照案卷建立、任务派遣、责任部门处理、结果反馈等流程进行处置。

(五)区民政部门:强化济困解难,提升了人文关怀,促进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区民政部门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入手,坚持在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其大力推行精准扶贫、爱心助学、解难济困等系列措施。如制定出台《尧都区保障民生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试行)》,以对全区“四类家庭”实行救助全覆盖;制定出台领导包联孤儿制度,使全区70多名孤儿全部由区级领导和区直、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包联,并进行“一对一”帮扶。以上措施兜牢了民生底线,确保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群众都能“有饭吃、有学上、有医看、有事干、有人管”,进而杜绝了因生活贫困、无钱看病、无力上学、遭遇不平等待遇而上访告状。与此同时,区委、区政府要求涉及民生事务集中的住建、自然资源、环保、国资等部门,依据职责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服务民生需求;实施按部门、按系统统揽梳理服务清单,做到工作下沉,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最大程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和谐尧都建设。

三、尧都区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的鲜明特点

(一)坚持党的政治引领

尧都区坚持把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落实党建责任的重要内容。区委书记、区长、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等领导兼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区委副书记兼任区矛盾多元化解领导组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党支部书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兼任成员。尧都区构建了“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网格功能性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五级党组织架构,建立了“区级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级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级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党群驿站”四级服务体系。全区实现了各级党组织全方位、无缝隙、立体式服务群众,解决民生诉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二)树立信访工作新理念

区委、区政府向各级各部门及党员干部明确提出,抓信访问题必须胸怀大局有定力、真心为民有担当、领导带头有恒心。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抓信访就是抓民生、抓稳定、抓发展的理念,从内心里明晰:抓信访问题不是额外奉献,而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群众找干部反映问题是权利,干部为群众解决问题是责任。在实践中要用真心面对群众,用真情化解矛盾,用真功夫解决问题。通过教育引导,尧都区广大党员干部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对信访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夯实了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思想根基、作风根基和行动根基。

(三)不断创新机构设置

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系列要求,大胆探索组建了正科级建制的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和区社会服务网格化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负责指导各调解组织及专业调委会的有效运行。其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诉调、访调、政调、警调、检调对接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整体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动态情况、提出工作对策;主持调处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疑难矛盾。有效发挥了自己组织调度、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形势研判等功能。

(四)着力提升信访工作效率

“一地解决”“无缝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有效避免了群众“脱序”多头投诉的情况,使群众在整个矛盾纠纷解决过程中,时刻处于政府的引导规范之下,进而放弃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过激想法。相关单位集中统一接待群众、依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部门之间、工作人员之间产生互相促进、互相监督、有效沟通的效果,大大提升了驻厅人员的工作质量。而需要解决矛盾纠纷的群众聚集在“多元化解大厅”,为普法宣传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机会,群众在大厅被浓厚的法律氛围、“讲理”氛围所感染,极端思想、极端情绪、极端行为大大减少。

四、推动县域信访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郡县治,天下安。”健全完善县域信访工作制度、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对于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基础性重要意义。

(一)基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体现政治统领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信访工作,他深刻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平台,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做好信访工作、解决群众诉求问题、维护一方平安,是基层党委政府的首要职责,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既是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基层各级党委政府践行宗旨、履行职责的重要方面。当前,一些县(市、区)级党委和政府为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切实加强对本级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普遍成立了县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而且联席会议的主要召集人是由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担任,党委政府的其他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这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组织领导模式强化了县(市、区)级层面党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并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推广。

(二)构建集中调处化解平台,促进矛盾“一揽子”解决

信访接待场所是信访群众走访反映诉求的法定地点,也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调处化解的便利平台。近年来,我国不少县(市、区)在信访接待场所探索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在信访接待场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既有利于第一时间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减少群众在部门之间来回走动,更有利于把各种化解矛盾的资源聚集在一起,便于协商研究、优势互补、合力攻坚,是新形势下化解基层信访矛盾纠纷的有效方式。进一步建好这个平台要加强综合协调,县(市、区)可成立专门机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与县级信访部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共同代表党委、政府接待来访群众、交办转办群众诉求、指派矛盾糾纷调解任务、督促问题解决落实、接收群众满意度评价。这种方式集群众诉求问题接收、合理解决路径选择、矛盾化解主体确定为一体,可确保将每一个问题彻底化解到位、信访群众“事心双解”,矛盾问题解决在县域范围,不外溢、不越级。

(三)优先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于萌芽状态

建立信访与调解联通互动、资源互补、协调有序的联动工作机制,是当前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为此,一要积极调动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性。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扎根基层、面向群众,在化解矛盾纠纷、源头防范信访问题中发挥着基础作用。县乡两级信访工作机构要持续推进当前已经建立运行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引导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个案化解、源头预警信访纠纷、教育疏导信访群众等工作。同时建立完善邀请人民调解员驻厅接访、参与调解等工作机制。二要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权威性作用。行政调解在解决治安管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房地产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卫生等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争议方面,具有行政性、专业性、权威性优势。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可针对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的住建、自然资源、非法集资、劳动保障等领域,责成司法行政部门、信访部门会同这些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完善行政调解组织、健全工作体系、构建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中的权威作用。三要积极支持开展司法调解。要积极支持司法机关开展诉源治理和采用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的工作,并完善其“访-调-诉”科学衔接工作机制。县级政法、信访、司法行政、其他行政机关要积极支持法院建好诉前调解中心,建立信息互通、案件移送、司法确认等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四要积极借助社会力量的群众性优势。可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调解矛盾纠纷方面的行业性、专业性、职业性优势,引导其按行业、按领域、按系统解决信访问题。如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优势,为困难信访群众和需要帮助的妇女、特殊青少年等群体提供心理疏导、维权帮扶、法治教育等服务;引导主流媒体参与监督、宣讲政策、警示教育等,从而有效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四)坚持法治手段贯穿始终,体现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明确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运用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具体抓手在于,专业法律工作者参与到信访问题解决全过程。为此,首先,要邀请专业律师参与信访窗口接待。在信访接待环节要建立专业律师参与事项甄别、法律分析、政策解释等工作机制。对于群众提出的涉及法律性较强的诉求问题,要由专业律师从法律政策角度评估诉求的合理性,并协助信访接待工作人员选择合适的法定办理渠道,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建议。其次,要积极邀请专业律师参与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研判。对于劳动保障、农村土地、历史遗留等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于牵扯法律政策性强、涉及责任主体多,应当由专业律师从法律政策角度缕清问题的法律依据和各有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并提出合理化的化解方案,以强化法律政策支持。最后,要强化法治教育。对那些提出过高甚至无理诉求的信访人,要邀请专业律师共同开展对其的法治教育,通过从法律角度阐明事实、讲清道理、表明态度,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等现象的发生。

(五)借助网络平台整合信息,做到协作有序

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为便利化接受群众诉求、远程调解矛盾纠纷、预警预测社会风险、汇集研判社情民意、领导远程接访调度等提供了新的方式和手段。但同时也要看到,这些网络技术的发展对于矛盾纠纷信息迅速扩散、发酵、升级具有较强的催化作用,给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当前,基层综治、信访、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有专门的信息系统,但基本还是自成体系,彼此互不贯通、数据孤立、缺乏融汇。为此,要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在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作用,做到以下三方面信息的整合。一是要实现群众诉求信息的整合。长期以来,部分群众将同一诉求放到不同的平台上去投诉,导致相关部门在回应答复上存在差异,既影响了政府权威,又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应当推动建立群众诉求统一研判平台,精准明确诉求解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严肃结论,稳定群众心理预期,从而强化群众对权威性结果的接纳,减少多头投诉、多头受理、多样结果情况。二是要实现风险隐患信息的整合。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基础上,要尽最大可能把来自多种渠道的各种风险隐患信息整合到一个平台上,以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精准研判、统一调度、针对性施策,从而真正做到风险隐患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三是要实现矛盾纠纷调处方案信息的整合。对于县(市、区)范围内不同平台上化解的矛盾纠纷,应当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对同一类型问题的法律政策依据、赔偿补偿标准进行规范统一,以确保同类型问题在不同平台上解决的平衡性、承接性和照应性。

(六)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强化防范前置

科学民主决策是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前提。当前,信访问题多数属于利益诉求,不少问题的产生与少数地方决策不科学民主有极大关系。为此,首先,要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的群众参与度和过程的透明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其次,要高度重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县域内重大民生事务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上马、重大政策出台过程中,涉及利益牵扯主体多、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切实做到应评尽评,从源头上防范矛盾发生。再次,要扎實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多知情、多参与、多提合理化建议。最后,要重视开展社情民意汇集工作。要善于从群众信访事项中发现带有苗头性、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优化决策、提升治理的良好建议。

(七)压实领导干部责任,夯实工作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做好信访工作是领导干部的重要政治责任。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大多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大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高度信任。为此,一要切实强化基层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重视群众信访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政治意识,使其能真正投入时间和精力,协调解决群众信访诉求。二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主体的责任。严格按照“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信访工作要求,促进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承担化解责任,坚决杜绝把矛盾纠纷推给党委、推给上级、推向社会。三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强化基层干部的群众工作纪律,使其深刻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法律政策水平,做到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到一线掌握实情、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八)健全基层协作治理体系,筑牢稳定根基

基层社会矛盾主要是指发生在县(市、区)及以下区域的各种非对抗性的矛盾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效预防调处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头戏。信访问题是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显性呈现,解决好信访问题是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有效抓手。为此,要不断完善基层协作治理体系,从源头上防范产生矛盾纠纷的各种因素,这是基层信访矛盾纠纷预防的重点。首先,村(社区)层面的工作重点要落实民主管理、服务民生需求、提高治理水平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把矛盾纠纷排查与落实民生服务结合起来,做到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矛盾、在走访服务中发现矛盾、在村务活动中发现矛盾,做到小微摩擦及时疏导、及时调整、及时消除;要发挥村(社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民主组织管理作用,整合村级治保、民调、网格、法律服务、群众代表、返乡“五老”人员、新乡贤、老街坊等力量,运用法律政策、道德习俗、村规民约、协商劝导等方式,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筑牢基础防线。其次,乡镇(街道)在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要发挥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乡镇(街道)从机构配置上看,有县(市、区)级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派出的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及其他行政站所。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统揽这些力量,部署基层社会治理。这样既可以在本层级调处化解社会矛盾,还可以对本级职责范围内不能调处的社会矛盾,约请县(市、区)级有关职能部门或县(市、区)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同志下访帮助化解矛盾,从而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越级上访,导致矛盾上行。最后,县(市、区)直负责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具有纵向贯通县乡村三级的工作条件,应着力畅通工作渠道,发挥纵向贯通优势,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汇集民情民意、实施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县(市、区)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于县域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要发挥组织领导、政策完善、指挥协调、统筹统揽等作用,筑牢县域维护稳定的坚实根基。

〔注 释〕

①数据由尧都区政法委综治办、信访局、司法局、民政局等提供。

责任编辑 徐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