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薇
(中铁十七局集团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上海 200135)
目前,国内各个地区在开展地铁项目施工的过程中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建单位,受前期招标阶段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地铁工程承包通常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业主根据造价结算支付最终的费用,所以在地铁项目竣工阶段,造价结算审核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只有审核合格的造价结算结果才能作为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和编制竣工决算的依据[1]。
某地铁工程4号线全长60.03km,最高运行速度为90km/h,一共需要建设24座车站,其中14座地下站、10座高架站。该项目由日本CQ公司与NC集团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承建。
(1)保证送审材料的全面性。包括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材料价格变更、人工费变化、地勘资料等。
(2)深入施工现场做好勘查工作。核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使用的材料设备等是否与竣工图一致,实地查证是否有项目核减后未如实办理变更、签证手续,避免虚增项目的发生,带来工程结算价格虚高。
(3)针对合同条款内容,项目甲乙双方理解存在差异,条款内容约定不够明确,项目清单存在重复项或者漏项问题,导致造价结算和费用审核上存在意义,针对这类问题,建议甲乙双方在招投标阶段,就要对歧义部分进行答疑和描述,确保双方对合同条款足够明确,严格做好工程量清单的审核,保证造价控制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