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子晗
近年来,中国居民理财投资需求大幅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成为越来越多个人投资者的首要投资选择。截至2020年4月末,我国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合计25.9万亿元,较2019年11月末再度上升1.6万亿元。①中国银保监会:非保本理财25.9万亿 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反弹,见:http://finance.caixin.com/2020-05-18/101555511.html。随着居民理财意愿和投资数量的增长,个人理财投资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理财合同纠纷也日渐增多,银行等金融机构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例如,在设计产品时,不合理测算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区间;在营销宣传时,虚假或夸大表述,明示或暗示无风险保收益;在产品销售时,代客操作风险评估或不当引导投资者提高风评等级,推销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符的理财产品,以及在销售过程中不严格区分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②2019年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形式》中列举了银行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表现形式,其中很多涉及委托理财项目。金融机构侵权行为日益严重,迫切需要从规则制定和司法层面加强对个人理财投资者的保护。在规则制定层面,立法和行政机关倾向于将个人理财投资者视为金融消费者,对其进行倾斜保护。2013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经营者履行消费者保护义务。2020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将金融消费者定义为“购买、使用银行、支付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更为明确地将个人理财投资者纳入金融消费者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