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现实逻辑、融合机制与实现路径

2021-02-13 06:26胥兴春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9期
关键词:社区服务照料养老

胥兴春,李 欢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重庆 400715)

近年来,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地与三孩政策的开放,进一步加剧了家庭对社会育幼服务的需求,使得公共育幼服务成为当下众多家庭的一项刚性的民生需求;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同样对社区养老服务带来巨大挑战。养老与育幼,作为两大基本民生工程,其服务成效对于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和国家稳步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当前我国满足老年人需求的主要模式。2019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开展“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和“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两项工作,社区与养老服务的关系日益紧密。而我国目前托育服务仍以家庭照看为主[1]。为回应家长对于公共托育服务的强烈需求,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促进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要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到2025 年,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2020 年12 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表示,要优化居家社区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可见,无论是现实需求,还是政策文本,都引发了如何进一步处理社区、养老与育幼服务间关系的思考。“一老一小”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是推进当前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的有力保障。

基于此,笔者依托“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探索社区养老与育幼服务的契合点,整合其资源与照料服务,发掘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分析社区“养老+育幼”服务的现实逻辑与融合机制,并寻求相应的实现路径。

一、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的现实逻辑

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是在已有实践探索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体现出服务需求的契合性、服务内容的适用性及服务对象的“互补性”。在照料场域上,聚焦至社区内部,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最优载体的功能;在对象上,从3-6 岁儿童向0-3 岁婴幼儿下沉,最大程度囊括社区居民,满足其当前需求;在照料形式上,依托专业的照料服务团队,为两类群体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在照料功能上,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为社区老人、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相互学习与交流的机会。同时,从供给侧角度出发,合理调配社区照护服务资源,协调社区内外部资源,最大程度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能力,为解决社区服务总量缺口大、供需关系矛盾突出等问题展开积极探索,是对新时代社区服务转型升级的积极回应。

(一)基层社区服务的现实困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作为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承担着重要的社会功能角色,社区独特的功能属性使其成为解决“一老一小”问题的重要载体,社区服务质量对于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目前就整体而言,我国的社区服务仍存在较多问题。

公共服务水平直接决定着社区居民的安全感与幸福感。当前我国社区居民所需的养老、育幼、医疗卫生、家政等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仍较为突出,我国0-3 岁婴幼儿入托率仅为4%左右,远低于英美国家50%的水平[2];而社区助医、日托和助餐等城市老年人日常服务缺口率在60%-70%,农村老年人日常服务的缺口率则高达90%[3]。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为78.7%,农村仅为45.3%。

当前,社区服务供给以政府包揽和运作模式为主,社会资源及市场力量参与社区服务供给不足,服务供给效率不高,难以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4]。尽管一些地区开始探索引入社会力量或者市场化路径,但由于理念尚未根本转变,体制机制未能配套,市场或社会机构与社区管理者之间容易出现对专业化服务要求的摩擦或矛盾。社区服务体系供需关系的稳定需要多制度协调、多部门配合、多级政府统筹。但现实来看,社区管理体系尚未理顺,部门利益掣肘明显,各级政府权责不匹配,各项保障制度在社区难以形成合力。同时,支撑社区服务体系的人、财、物、技术等要素在社区层面尚未实现有效集聚和下沉,与社区服务体系的发展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社区服务设施仍然紧张,配套水平不高,技术更新相对滞后,服务项目和资源投入紧张,专业化人才欠缺等方面[5]。

(二)社区“养老+育幼”服务的现实诉求

社区作为家庭的集合场域,承载着经济、政治、教育、卫生、娱乐、福利以及社会管理等等功能,具有天然的便利性、安全性与高控制性,故能够作为养老与育幼服务的理想供给侧,满足其照料需求。调查表明,祖辈是家庭中婴幼儿照料的绝对主体,家庭内部的代际合作育儿能够有效缓解母亲在育儿与工作选择之间的冲突,同时也能够加强祖孙之间的情感联系[6],隔代养育成为缓解育幼压力的主要形式。祖辈在开展照料工作的同时,其自身也有助医及健康管理等服务需求,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便初具雏形,即为社区祖辈照料者提供合适场地与服务,使其既能够在照料中心向专业工作者学习育幼知识,与其他照料者交流养育经验,优化并提高自身养育水平;同时也能够依托照料中心满足自身的各项养老服务需求。

(三)“养老+育幼”模式的初步探索

在欧美国家,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互动紧密,家长时常参与学校教学过程,祖父母超过父母成为了教室里最大的教师帮助者。当这种新型代际关系和谐存在时,父母、儿童与祖父母三方的需求就能得到满足。基于这种需求和两代人和谐共处的实践,一种将养老院与幼儿园相结合的模式应运而生,实现老年人与幼儿相互安慰和学习,被称为“代际学习中心”。1990 年,美国西雅图文森特养老院建立了首家集合养老与育幼功能的学习中心,在互动时间将老人与幼儿召集在一起,实现良性互动,同时满足两类群体的心理需求。

国内两种照料服务的融合也有初步实践。2019年,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园长者照料中心推出“养老院+幼儿园”代际式养老模式。中心设置了丰富的“老幼衔接”课程,组织老人与幼儿共同开展手工创意、认养植物等互动课程,帮助老人在颐养天年的同时,感受家的温暖,享受天伦之乐。“老幼互动”模式增添了老年人的生活乐趣,提升其满足感与幸福感;同时也培养孩子尊老爱老敬老的意识,帮助孩子获取更多的生活经验与健康成长。

(四)社区服务转型升级的需求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与载体,促进服务资源下沉与聚合,实现各类社会服务精准化、专业化、均等化供给,是促进社会稳定和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在当前职能转换与效率提升的诉求下,以及个性化与多样化服务需求的推动下,社区服务也正面临着社会化与多元化的转型与升级[7]。政府角色逐渐从“划桨人”转变为“掌舵者”,社区服务的单方供给局面被打破,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同社区达成合作关系;社区服务呈现一体化趋势,以整合性、综合性服务模式,方便社区居民;服务供给的多样化与个性化需求日益显著,除行政力量引导进入社区的服务机构以外,常常有各类民间性、公益性、专业性的社会组织嵌入社区,共同协助承担社区服务工作。

二、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的融合机制

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不是两类照护服务在业务与功能上的简单叠加,其关键在于“+”中所蕴含的融合思想,将两种照料服务在社区内部通过合理有效的配置实现彼此间的互补协助并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功能。这是解决当前社区服务困境,推动未来社区服务及社区治理的一种积极尝试和创新。

(一)“共建、共治、共享”是融合照料的指导思想

从理念上看,“共建、共治、共享”是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服务有效开展的指导思想。其中,合理的“共享”状态是两类服务有效结合的关键。

第一,照料服务供需双方信息“共享”。基于移动网络平台的支撑,照料服务供需双方可减少彼此间信息不对称,降低搜寻成本,以达到高效精准匹配。社区“养老+育幼”融合照料模式基于社区平台,开展精准调研,识别社区内部养老育幼服务需求、特征及形式,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将服务信息高效传递给社区居民,在提高其对于社区养老育幼服务认知的同时,达成供需双方各项资料信息的“共享”,在满足基本照料服务需求的基础之上,提供高精度、多样化、个性化的匹配服务[8]。

第二,社区照料服务资源“共享”。个体之间的实物借用与信息沟通,都是“共享”的表现形态,资源“共享”能够极大方便社区居民实现服务诉求。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共享场地、人员、设施等资源,节省建设与运营成本,拓展相关企业的业务范围,提升企业利润,同时满足老年、婴幼儿等服务对象的多元化需求。当然,除社区内部协助共享资源外,也强调社区之间、城市区域板块之间的合作关系,即个体社区在整合社区养老育幼资源的基础之上,与周围社区展开深度合作,如社区“养老+育幼”照料中心之间企业性质的组织与机构可以互相签订合作协议,在保护个体隐私的基础上,共享照料对象的基本状况与不同需求,以此不断完善信息资源的优化[9]。这样能构建各类社区照料服务企业之间的平等合作机制,进而形成社区之间的合作平台,最终打造区域“协同照料共同体”。

(二)服务需求与对象的“共通性”是融合照料的推动要素

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服务需求与对象的“共通性”,即需求的拟合性、服务对象的同质性是社区“养老+育幼”融合照料的推动要素。0-3岁婴幼儿照料服务需求包括保育与教育两大类[10],主要分为日常生活照料的需求、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需求以及满足其智力发展的需求[11];养老服务需求同样侧重于日常照料、医疗卫生康复、精神文化需求、安全保障与维权服务等方面[5]。日常照料、医疗保障服务、精神需求等都是托育与养老服务需求中的公共高频词,这样就给予社区就两类服务通用性与适用性的探索空间,以期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从服务对象的同质性来看,老年人与婴幼儿在家庭中均为需要被照料的角色。在社区内,具有抚养责任的家庭往往也承担着赡养义务,即个体同时作为家长和子女,承担着家庭中养老与育幼两种职责,那么“养老+育幼”照料服务形式就极大方便了社区中的该类人群;同时该类人群也成为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的最大受益者,能够更好地帮助其平衡家庭成员、工作、生活的关系,为家庭和谐、社区稳定、社会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三)服务资源的整合性是融合照料的条件保障

第一是服务项目的整合。以养老与育幼医疗保障服务中的健康管理为例,该服务对于两类群体在生命的发展与延续上有着重要意义。通过将社区医生及相关医疗资源嵌入社区“养老+育幼”平台,拓展服务范畴,提高服务效率;同样,针对婴幼儿的益智启智活动,也能够成为老年人预防老年痴呆的有效方式。养老育幼服务项目的整合,在情感层面也为两类人群提供更多支持,一个鲜活的、充满希望的生命之初个体能够为老年人的生活带来“生机”,成为其精神上的慰藉,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一个年迈的、富有生活经历的生命个体能够为婴幼儿的生活带来更多的“经验”,消除其对于老年群体陌生感的同时,增进其与祖辈关系并提高其认知发展水平。

第二是服务人员的整合。人员整合主要体现在社工服务团队层面,依托社区“养老+育幼”融合照料模式下为社区所提供的服务培训资源共享平台,经过培训、交流、学习,社区内部达成对社区服务人员的合理配置、专业化发展及建立长期稳定的照料服务培训常态化体系,能够帮助应对当前社区服务人员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第三是服务空间与时间的整合。社区本身因其固有属性,凭借其安全、熟悉的空间以及可灵活安排的时间等特点,成为最理想的照护服务供给点。在空间方面,社区可以依托已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托育服务点以及相关公共活动空间进行整合改造,最大程度发挥社区闲置空间的功能价值;在时间方面,通过对社区内部展开调研,形成以本社区居民为基础的服务时间安排表,实现社区功能“福利最大化”。同时也能够依托一方已有的、更为成熟的服务体系,将另一照护服务资源体系纳入服务点内部,最终形成社区照料服务一体化的格局。

可以说,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的开展,是对当前满足老年人及婴幼儿多样化、多层次需求,确保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的一种积极回应。

三、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的实现路径

在传统社区服务模式下,社区内部养老育幼产业的参与者并未形成相互支持、协作共通的利益共同体,往往会带来服务单一、低效等问题。依托“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与思路,“养老+育幼”照料模式为社区提供了多样化选择,搭建供给方与需求方的多方整合平台,实现社区养老育幼服务良性互动与发展。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的实现,需从政府主导、制度建设、社区协同、专业提升以及技术支持等角度予以保障。

(一)政府主导,挖掘调配社区内外服务资源

应推动社区“养老+育幼”融合落地,避免出现社区内部各主体因出发点不同而导致的无序与冲突,必须抓牢统御之道,加强组织与管理,确立政府的领导地位,将政府领导的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与服务的优势,确保社区养老、社区育幼的稳步推进与有序开展。照护服务的资源供给水平直接决定着服务质量与服务平台的发展,故社区需要协同政府把控服务资源准入,确立相应兜底与评价机制。以社区育幼服务的供给为例,通常是由政府主导,通过购买的形式引入优质服务资源,或者联合社区就近选择具有服务资质的规范机构进入社区;此外,社区也可以尝试积极开源,由社区内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人员引领,寻求自给自足的照护服务模式。社区动员辖区内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协助社区早教工作,他们以“早期儿童教养指导资料包”的方式为社区婴幼儿的父母提供科学指导与帮助。美国“父母即教师”项目中,接受过训练的父母可以成为社区“父母辅导员”,并以简单、客观、直接的方式向其他父母提供育儿指导或咨询服务[12]。这不仅可以提升婴幼儿家长的育儿能力,而且可能产生一批有专业素养的“家长志愿者”,改善当前社区早教人员缺乏的困境。另外,社区也应定期对志愿者团队进行评价与反馈,认可并鼓励其工作,形成良性循环,为社区志愿者团队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支持。社区可以通过返聘教育、卫生等机构有经验的退休人员,面向社会、机构、高校,招募具有爱心与能力的志愿者,如高校教师、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或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学生、育婴师、保健师等,共同致力于社区公共服务中,营造积极参与、多方合作的社区服务氛围[13]。

(二)制度建设,优化社区养老育幼服务体系

社区“养老+育幼”服务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与环境相匹配的社区管理、监督与评价制度。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转型期,社区服务与治理面临诸多挑战,应以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整体性制度建设步伐,改革社区管理制度,推动社区服务可持续与规范化发展。社区“养老+育幼”融合机制的建立,需吸纳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养老和育幼的各项制度,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运行机制,把更多资源、管理、服务引入社区,加强社区“养老+育幼”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开发设计,实现均衡的治理结构和有效的服务供给[7]。优化社区养老育幼服务供给的监管与评价机制,探索政府部门监督、行业协会自律、服务对象反馈的多重监管模式。明确的制度规范与宽紧适度的监管方式,是“养老+育幼”模式推进的政策环境与制度基础。

(三)社区协同,打造区域性养老育幼照料共同体

扎根社区的融合照料平台要得到社区管理部门及居民的支持才能稳步发展。首先,社区应有专人负责“养老+育幼”照料中心的运行与维护,结合社区内部及周边资源,组织搭建社区照料服务专家团体;其次,发挥社工在社区服务中的核心作用,通过开展相关培训、开发社工服务岗位、依托项目等形式,加快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能力建设[14]。社区“养老+育幼”照料中心需要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外部资源可由政府牵头,社区协同把控;内部资源的“共享”则更依托于社区居民间达成的有效共识。居民间相互关心、信任与支持是该平台扎根运行的良好基础。同样,社区养老育幼共同体的实现也能进一步拉近社区居民之间关系,消除“冷漠化”“原子化”状态,营造社区和谐关系网络,增加社区内部居民间沟通交流,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婴幼儿父母群体间的交流与互助,并为构建未来“共享”型社区服务体系奠定坚实的社会心理基础[8]。此外,社区管理者还应积极发挥宣传、引导、协调等功能,构建和谐社区舆论环境,促进照料中心与家庭间的良性互动,最终形成社区与家庭、社区与社区之间的多方互动共同体。

(四)专业提升,保障社区养老育幼服务稳定发展

专业的照料服务人员是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长久运行的核心要素。在专业化人才培养上,需要国家鼓励高校更多地开设与养老育幼服务相关的专业与课程,完善人才激励保障计划用以鼓励并支持学生就读。同时,针对不同的人才类型设置不同的培养计划,整合涉老、涉幼的应用型本科院校、高职、中职等教育培训资源,统一规划服务专业的教学标准,保证课程设置、定位与衔接得当,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扩充具备养老育幼服务知识与技能的人才队伍,保障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从社区的角度出发,采取以下措施能够帮助应对当前社区照料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不足的问题:首先,可以由社区组织的照料服务专家团队牵头,定期开设对养老育幼服务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指导,更新从业人员的照护服务技能与知识;其次,社区应鼓励并组织照料服务人员参与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一方面帮助社区人员再就业,提高其自我认同与幸福感,另一方面也为照料中心提供人员支撑,形成积极、健康、有效的人力资源循环;最后,建立并实施社区照料服务人员考核激励机制,一方面提醒专业水平不足的工作人员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另一方面对高水平服务人员实施奖励,从而整体上提升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服务团队的专业水平。

(五)技术支持,搭建社区服务共享平台

在大数据时代,养老育幼服务供需双方信息及资源的共享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社区“养老+育幼”照料中心以专业化的信息服务企业为依托,以手机APP 应用等为表现形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大数据资源与互联网技术汇集社区有需求家庭的基本信息,对接相应服务信息与资源,以实现精准供需匹配。社区应不断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使用智能化管理系统,优化信息技术的应用环境。“养老+育幼”照料中心是在社区大系统里运行的“软件”,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则是“硬件”支持。为保障正常运行,社区还应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社区服务与管理人员及社区居民的信息化素养,为技术进一步落地奠定人力基础。

社区“养老+育幼”照料模式不再局限于单个服务内部资源的共享,更加注重服务之间的有机链接,这种链接能进一步拉动社区及周边消费,借以“银发红利”与“人口红利”,促进养老与育幼产业服务人员的就业与社区居民的再就业。社区“养老+育幼”所秉持的“共享”观赋予其多元使命,使得养老育幼资源物尽其用的同时,减轻社区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拓展社区养老育幼产业的业务范围,促进周边产业协同成长[8]。另外,还可与诸如社区团购等组织展开合作,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选择的同时,也为自身企业创造更多机会。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将其打造成为周边企业立足社区发展的稳定平台,既成为社区周边相关服务企业的利润增长点,带来资源节约、社区互动、社群互助等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实现家庭、社区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最终达成多方共赢发展的有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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