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雷
(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江苏·南京 210094)
改革开放成果的积累促进了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进入21世纪,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走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伴随城市范围的不断扩张,国家提出了推动城乡均衡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方向。在此背景之下,各级政府建立起了一套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机制与政策体系,并逐步对城中村与城市郊区农村进行了城市化改造,“村改居”社区就诞生于这一过程中。与此同时,经济发展与社会快速转型也为中国带来了基层组织结构、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急剧变化,社会问题日趋复杂,相应风险也有提升。以2019年底暴发的新冠疫情为例,大规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为中国基层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对社区治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作为基层治理较为独特的组成部分,纵观村改居社区的治理情况,发现其中仍存在着一定问题。
在村改居社区治理过程中凸显的一个问题是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趋向严重[1]。法理上的社区居委会与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其日常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的过程中享有充分的自主权。然而体制惯性与资源依赖决定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时常被认定为政府管理触角在基层内的延伸,因其本身所掌握的资源较少,为获得外部资源的注入,群众自治组织不得不负担起大量下压的行政任务,任务的完成情况也成为了上级政府对其绩效考核的重要变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