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志科
在写给肖勒姆和霍夫曼斯塔尔的信中,本雅明多次将自己用于谋求教职的《德意志悲苦剧的起源》 (以下简称《悲苦剧》) 称为“巴洛克之书”①。1935年,他向肖勒姆解释了这部“巴洛克之书”与“拱廊计划”内在构思的相似之处②。克拉考尔认为,“从本雅明这部论著起,人们将会用与既往不同的眼光看待巴洛克,并且不仅仅是巴洛克”③。显然,此处“巴洛克”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名词。本雅明的“巴洛克悲苦剧”并非专指巴洛克时期的戏剧,比如暴君剧和受难剧,它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种“理念”④。它不仅包括巴洛克时期的德意志戏剧,也包括其“前史”与“后史”形态,比如莎士比亚与卡尔德隆的戏剧、丢勒的版画、17世纪寓意画,甚至柏拉图的对话录等等。可见,对“巴洛克”一词的理解既不能局限于特定的历史时段,也不能局限于特定的艺术形式,而且诚如艺术社会学家豪泽尔所言,巴洛克本身并没有什么统一的风格⑤。那么我们应该从何处入手去把握本雅明的巴洛克呢?
首先,本雅明的巴洛克和他的悲苦剧一样,是理念而非概念。“巴洛克”不是一种概括式的共相,不是平均值,不是由诸殊相归纳而来的共同属性。本雅明不是要用这个词给某些事物或现象做出归纳、贴上标签,相反,他对这一理念的阐释散落在不同话题之中,体现为不同的问题形态。我们要像深海采珠人那样把它们串连起来。本文认为,作为理念的“巴洛克”与三个对象有关:巴洛克寄喻⑥、巴洛克寓意画、巴洛克悲苦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