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5月3日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中提出:“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关于这一定义,其中有以下六个关键词。
首先是科技人员。这是中小企业姓“科”的基础和前提,有科技人员是中小企业成为科技型企业的前提条件,也是必要条件。中小企业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且从事与科技有关的经营活动,就基本上可以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其次是研发活动。任何研发活动均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均要发生研发费用,一般采用研发投入强度指标。而国科发政〔2017〕115号文件来使用两个办法之一来衡量研发投入强度:一是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这是普遍采用的研发投入强度指标;二是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这适用于没有销售收入或销售收入不高的企业使用。其实,研发投入与研发费用是有较大区别的。前者是指投入到研发活动的资金或资产,有些投入转为费用,有些投入转为资产。而研发费用不仅包括将当期的投入转为费用,也包括研发活动使用的资产摊销为费用。
再次是知识产权。企业有科技人员从事研发活动就会有成果产出,如果企业将研发成果申请并取得知识产权,也就取得了法律对该成果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