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昌蓉
(尤溪县实验小学,福建 尤溪 365100)
部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编写有四个核心理念[1]:一是尊重儿童生活的独立价值,让教材内容富有童心、童趣,构建一种体现儿童生活世界而不是成人世界的儿童文化;二是儿童品德培养回归生活,让儿童在具体的道德生活中形成有道德逻辑的生活习惯和有道德思辨能力的基本素养;三是激活儿童自我发展的“生活因子”,把教材看成是儿童学习活动的载体(话题与范例),而不是学习与记忆的对象,让教材真正成为儿童之间、儿童与自己对话的文本;四是培养儿童的法治精神与法治意识,将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看成是一种公民素质教育,而不是法律专业教育。这四个理念是一个整体,其中贯穿着一条主线:道德与法治学习过程中小学生思辨能力的培养。对此,文章拟从小学生道德与法治思辨能力内涵认识与培养策略两个方面做些探讨。
1.思辨能力的内涵梳理。“思辨”,在汉语词典中的解析有两个:①思考辨析;②哲学名词,即纯粹思考。前者指向具体,是对认识对象或现象的思考与辨析,后者指向形而上,是对经验的思考。“能力”,在汉语词典的解析为:能胜任某项工作或做好某一事情的才能、力量或条件[2],心理学领域的解释一般是指能够顺利完成某一作业的个性心理特征。条件也好,心理特征也罢,其指向都是“胜任”与“顺利”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