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际交换下家庭权力关系重构——基于苏南农村并家婚姻模式的田野调查

2021-03-06 08:49黄佳琦
天府新论 2021年2期
关键词:父代子代代际

黄佳琦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综述

家庭作为一个社会细胞,虽然人人享有,但每一个家庭都有其独特性。费孝通从家庭结构入手,将家庭分为大家庭、扩大的家庭、小家庭以及不完整的家庭。(1)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3期。从家庭内部来看,不同的互动方式会塑造出多种多样的家庭关系,不同的家庭关系背后体现出家庭权力关系的本质差异。不同于西方家庭只有父代抚育子代的“接力模式”,中国家庭形成“反馈模式”,即不仅存在父代抚育子代的向下传递关系,而且存在子代赡养父代的向上反哺关系。(2)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3期。父代与子代的互相依赖在两代人之间塑造出对彼此的期望,在期望的满足中形塑出中国人“传宗接代”与“天伦之乐”的家庭延续动力,在这种动力的推动下形成中国人特有的家庭观念以及在互动过程中的“爱恨情仇”。

在人的生命周期中,如果以20年为一个阶段,那么子代20岁之前是父代对子代的抚育期,子代20岁后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开始抚育孙代,当子代将孙代抚育到20岁,此时子代40岁、父代60岁,子代便可以开始履行赡养义务。这种“抚育-赡养”模式是使家庭不断绵延的理想形态,但是在家庭结构的变化、教育水平的提高、婚姻市场的开放以及生产方式的多样化等因素的影响下,家庭发展目标早已不是简单的家庭延续,而是在延续中寻求家庭的阶层跃升。以代际之间资源均衡互惠为标准的“反馈模式”无法使家庭具有实现阶层跃升的动力和能力,此时家庭资源开始倾斜和集聚在后代身上,“下位优先型”的家庭资源代际分配类型出现。(3)狄金华,郑丹丹:《伦理沦丧抑或是伦理转向 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农村家庭资源的代际分配研究》,《社会》2016年第1期。子代对父代的反馈变成有限反馈,老年父代的生活状况依赖子代的“良心”,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4)李永萍:《交换型代际关系:理解农村老年人危机的新视角——基于对江汉平原老年人生活状况的考察》,《老龄科学研究》2015年第5期。所以,老年父代开始运用策略为自己争取“天伦之乐”(5)孙新华,王艳霞:《交换型代际关系:农村家际代际关系的新动向——对江汉平原农村的定性研究》,《民俗研究》2013年第1期。,延期交换的“反馈模式”逐渐弱化,即期交换的代际交换在家庭互动中逐渐凸显(6)章洵:《农村多子女家庭养老代际交换的性别差异——基于湖北省钟祥市L村一个典型案例》,《社会科学论坛》2014年第3期。。代际交换不仅是代与代之间的日常互动,而且对家庭权力关系重构具有重大影响,所以笔者试图以苏南并家婚姻模式为例,探究代际交换对家庭权力关系的重构及其影响。

代际交换已经引起了很多学者的关注。目前,学界对代际交换的讨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第一,交换动力。代际交换的主体为父代和子代双方,但由于在代际交换的影响下父代养老成为最凸显的问题之一,所以学界多以父代为研究主体,将代际交换作为换取养老资源的动力展开讨论。父代付出的动力来自父代对子代的责任(7)陶涛,刘雯莉,孙铭涛:《代际交换、责任内化还是利他主义——隔代照料对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人口研究》2018年第5期。,这种责任受中国传统伦理熏陶内化于父代心中。除了责任内化之外,老人在家庭生活中的利他主义表现使得父代的代际交换行为具有主动性。(8)瞿小敏:《代际交换与城市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虽然代际交换的主体为父代与子代,但是杜亚军认为,代际交换是未成年人、成年人与老年人三代人之间必然要进行的一种产品和劳务的交换,以维持人类自身的再生产。(9)杜亚军:《代际交换—对老化经济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中国人口科学》1990年第3期。传统时期父代与孙代之间的交换是以子代为中介的,但随着现代化的发展,为了减轻子代小家庭的负担,许多老人承担起抚养孙代的责任,在这一过程中子代甚至不用在场,隔代抚养成了父代与其子女进行的一种代际交换形式,形塑出新型的代际关系与结构。(10)郑佳然:《代际交换:隔代抚养的实质与挑战》,《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第二,交换结果。聂洪辉认为,农村养老陷入困境的根源在于后代汲取大量资源以实现向上流动,这不仅挤压了上一代人的养老资源,而且削弱了自身代际回馈的能力,出现代际支持过度和代际回馈断裂的结构性困境。(11)聂洪辉:《代际支持过度与代际回馈断裂:农村养老的代际结构性困境》,《广西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许多学者认为,在代际交换中,父代与子代之间交换不对等甚至交换失衡。(12)刘立国:《农村家庭养老中的代际交换分析及其对父代生活质量的影响》,《南方人口》2004年第2期;成伟:《代际交换之正义》,《学术交流》2007年第4期;狄金华,李静,钟涨宝:《转型期农村代际交换的不对等性研究》,《中国研究》2017年第1期。大多数家庭父代与子代之间的交换存在父代投入多但回报少的不平等状态,父代处于劣势地位,养老问题凸显。养老问题的凸显使得中年群体产生危机意识,这一群体通过调整对子代的投入来保证能够留存较为充足的资源用于避免出现养老危机,代际关系呈现理性化,无限代际责任转变为有限代际责任。(13)贺雪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江海学刊》2008年第4期。代际关系走向脱嵌化,老年人更多地依靠自主养老以应对由于代际反馈断裂出现的养老危机。(14)王海娟:《农民家庭代际关系脱嵌化诱因与效应分析》,《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在老人拥有行动能力时,自主养老可以为老人提供物质保障,但是当老人丧失劳动能力时,养老仍然会成为问题。第三,交换策略。已有研究更偏向于将家庭看作主体,其家庭策略是以家庭发展为目的的。姚俊提出“临时主干家庭”这一概念,即以子代核心家庭为内核,父代家庭根据子代核心家庭的具体情况灵活补充,与子代核心家庭组成临时主干家庭。他认为,家庭策略体现在两代人家庭对家庭结构形态的选择,以满足家庭整体的需求。(15)姚俊:《“临时主干家庭”:城市家庭结构的变动与策略化——基于N市个案资料的分析》,《青年研究》2012年第3期。王利兵以分家方式为例讨论家庭内部的策略,现在的分家不仅是对传统的延续,还出现了提前分家和诸子均分等现象,分家方式的变化体现出家庭对现实生活的积极调试和经营,所以由父代主导的分家是一种非常实际的策略选择,有利于解决家庭问题,保证家庭和睦。(16)王利兵:《家庭策略视角下的农民分家方式探讨——基于闽南北山村的考察》,《民俗研究》2013年第5期。随着现代年轻人的个体性凸显,在满足家庭整体需求的同时,年轻人尤其是媳妇更加在意个体的权利和幸福,所以在家庭内部,具有能动性和实践性的个体运用家庭策略,通过调整家庭内部的关系,使家庭及其成员更好地适应不断变迁的社会。(17)杨辰:《住房与家庭:居住策略中的代际关系——上海移民家庭三代同居个案调查》,《青年研究》2011年第6期。

综上所述,首先,表面上是父代在养老需求的驱使下推动代际交换,实际上代际交换的主动权掌握在子代手中。正是由于子代在大家庭中的权力地位上升,使得子代家庭的发展目标主导了整个家庭的权力关系,但已有研究很少将子代作为研究主体分析子代与父代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其次,已有研究更多地将家庭策略和互动方式放在具体的例子中呈现,较少对一般性的家庭策略进行分析。本文从权力角度将代际交换这一家庭内部策略的互动逻辑展现出来,以解释婚姻模式变化背后的家庭权力关系。最后,已有研究将投入与回报联系起来讨论代际交换的结果,并且认为目前的普遍状况是父代投入多但回报少,依此认为代际交换失衡。但是,在苏南农村,父代同样为子代投入资源,与一般农村家庭不同,苏南农村家庭的代际交换主导权在父代手中,父代因此在家庭中获得了较高的地位。这与苏南独特的并家婚姻模式有关。在这种婚姻模式的影响下,苏南农村家庭的权力关系得以重塑。据此,本研究将打破代际交换中“投入-回报”的分析框架,建立起“资源-权力”分析框架,围绕苏南农村家庭中子代与父代之间如何互动、在互动中家庭权力关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种变化有何影响等问题展开讨论,探究代际交换下家庭权力关系的重构及其影响。

二、田野调查中并家婚姻模式的实践表现

苏南M社区由三个行政村合并而成。在城市化建设的带动下,M社区自2010年起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在原属于M社区的土地上建起安置房,农民上楼成为城市居民。虽然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可以因居住方式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但是几十年形塑的传统观念并不会在短时间内发生改变。农民传统观念的延续体现在其对婚姻模式的选择上。在苏南农村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婚姻模式——并家婚姻。不同于传统嫁娶婚和入赘婚这类单系婚姻模式,并家婚姻是一种双系婚姻模式,男女双方讲究不嫁不娶,不要彩礼不给陪嫁,年轻小夫妻要轮流居住在双方父母家,要生两个小孩,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自2000年以来,并家婚姻在苏南农村逐渐兴起,到现在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婚姻模式,家庭结构少子化使得单系婚姻模式无法满足农民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在农民理性的衡量下,并家婚姻成为农民家庭的策略选择。

(一)并家婚姻的出现

并家婚姻的出现并非单独的某一原因所导致,而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其既受地域条件的限制,又受时代背景的影响。

第一,婚配中对外地女性的排斥固化本地通婚圈。这一观念的形成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首先是历史原因。20世纪七八十年代,苏南农村开始发展社队企业,较早进入工业化发展阶段,离土不离乡的生产方式使得本地男女青年倾向于在本地成婚。本地人对于找外地女性结婚并不排斥,当时村庄内的外地女性也比较多,因此在1995—1998年开始出现一种被当地称为“人贩子”的职业,即由嫁在本地的外地女性做中介,为本地男性物色对象。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中介每凑成一对,都会在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中抽成。但有一些外地女性家里条件差,结婚只是为了骗彩礼,部分外地女性的骗婚行为使得本地人认为找外地女性会加大婚姻风险,导致本地人在婚姻市场中排斥外地女性,进而固化了本地通婚圈。(18)来自笔者在M社区调研时的访谈资料。其次是现实原因。在工业化发展初期,本地大多数农村家庭依靠进厂做工完成家庭资源积累,家庭均质化程度高。随着城市化的推动,征地拆迁增大了家庭的资源体量,但并未打破家庭之间的均质化。在进入全国婚姻市场后,婚姻竞争使得经济资源外流的可能性增大,本地家庭面临普遍均质化的社会结构被打破的风险,所以,为了最大限度地保存家庭资源,优先在本地通婚圈内进行婚配是本地人的理性选择。总之,不论是历史原因还是现实原因,并家婚姻的出现都是特定地域的产物。苏南独特的区位使其成为劳动力市场和婚姻市场的高地,丰富的市场机会使得本地人流出少,为本地通婚圈的稳定奠定了基础。

第二,国家政策推动家庭结构及婚姻模式变化。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彻底性使得家庭结构走向少子化。全国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在苏南农村执行得非常彻底,主要有以下原因:其一,非农业生产方式使得男女性别差异小。调查地位于我国东部发达地区,背靠上海,河道密布,交通便利,受上海影响较早开始工业化发展,承接上海的产业转移,所以农业不是本地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又由于本地土壤气候比较适宜农业生产,所以农业生产对劳动力强度的要求不高,“多子并不会多福”,反而还会为家庭带来压力,且男性相较于女性在农业生产中的优势在本地并没有明显的表现。其二,强政府强化政策刚性。在苏南,集体资源一直以来都掌握在政府手中,使得苏南政府具有强大的权力和财力,在农民心中树立起强政府形象。强政府的推行增强了政策刚性,使得政策的执行度提高。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彻底性,自2000年以后出现大量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独生子女,如果继续传统意义上的嫁娶婚,则会有一半的家庭丧失传宗接代的机会。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婚姻模式的调整势在必行。自2000年以后,计划生育政策有所放松,并且鼓励部分地区因地制宜。2002年,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双独夫妻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单独夫妻可以生二胎。这一条例的颁布解决了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彻底影响下的农村家庭延续这一遗留问题,所以2000年之后并家婚姻顺势兴起,并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成为当地的固定婚姻模式。不论是传统婚姻的瓦解还是并家婚姻的兴起,均与政策的颁布有极大的联系,并家婚姻的出现是特定时代的产物。

并家婚姻模式看似现代婚姻模式,但实际上,并家婚姻是传统观念与现代思维融合下的一种满足家庭功能性需求的特殊婚姻模式,这一融合体现在传宗接代观念的异化之中。并家婚姻中所强调的传宗接代的性质已经发生改变。传统意义上的传宗接代是传延宗族,接续后代,继承家世。因为女儿都是要嫁到别人家的,不可能将家世传递给女儿,所以一直以来传宗接代与男性挂钩。对本地人来说,对传宗接代的坚持具有展演性和功能性。在本地,人去世后会立墓碑,墓碑上刻有家庭成员和子孙后代的名字,如果墓碑上没有同姓后代的名字会被人看不起。还有一种“来世说”,无后的人吃不到斋饭,因为没有生着的后人为其上供。原本的传宗接代是性别与姓氏的重合,即生物性与社会性重合,现在演变为生物性和社会性的分离,只保留了对社会性延续的需求,即传宗接代变成了传“姓”接代。本地作为较早切断农耕文明进入工业化阶段的地区,传统观念的分化程度较高,但当独生子女政策执行的彻底性与深深扎根于农村的传统观念碰撞时,家庭的功能性需求凸显,传宗接代仅保留了形式上的继承,即姓氏延续,只要姓氏对了,“宗”和“代”就传递下去了。所以,在既传统又现代的思维观念的碰撞下,当地形成了具有地域和时代特色的并家婚姻模式。

(二)并家婚姻的特点

1.双系婚姻模式

并家婚姻模式与一般婚姻模式相比,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并家婚姻是一种双系婚姻形态。一般婚姻模式具有明确的单系婚姻特征。“嫁女儿” “娶媳妇” “上门女婿”等词语具有明确的主客体之分。彩礼、嫁妆等资源的流动表明了两家人之间达成契约关系,彩礼作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补偿,斩断一方子代与其父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起子代小家庭与单系父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男女双方组成新的家庭之后,一般情况下一方会将自己的户籍迁入,与另一方在户籍关系上成为一家人。而并家婚姻并不具备明确的单系婚姻特征。在词语上,并家婚姻采用“不嫁不娶”来表明男女双方的婚姻是一种并未改变双方与单系家庭之间联系的关系,没有主客体之分,男女双方处于平等地位。在并家婚姻中没有彩礼和嫁妆,由于并未发生资源的流动,所以伴随资源带来的权利也未发生转移,男女双方家庭仍然延续原有的单系家庭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男女双方组成新的家庭之后,仍保留原来的户籍关系,并不会建立新的户籍关系。从并家婚姻与一般婚姻的对比中可以发现,并家婚姻不具备单系婚姻的特点,而呈现出双系婚姻的特点。

2.同居不共财

在居住安排上,子代小家庭要在双方父母家轮流居住。对如何轮流居住没有具体的规则,但一般都是根据夫妻双方的工作地点或者孙代的上学地点来决定工作日住在哪家,双休日就住在另一家。在经济支出上,所有的生活支出基本都由父代承担,住在男方家就由男方父代承担,住在女方家就由女方父代承担。除了生活支出之外,对一些子代承担不起的大宗消费,父代一般都会提供支持,但并不是父代家庭支持子代家庭这种家庭之间的经济资源转移(见图1),而是父代向自己血系的子代发生的家庭内部的经济资源转移(见图2)。从经济核算单位上来看,在一个大家庭中有三个经济核算单位:第一个是男性血系经济核算单位(男方父母与男方),第二个是女性血系经济核算单位(女方父母与女方),第三个是子代小家庭经济核算单位。这三个单位之间的互动关系是单位内部的互动关系,缺少单位之间的互动关系。所以,并家婚姻中的同居不共财不是父代与子代之间的不共财,而是男性血系与女性血系之间的不共财。

图1 家庭之间的资源转移

图2 家庭内部的资源转移

3.孙代两家姓

并家婚姻得以有序进行是建立在传宗接代能够依靠并家婚姻实现的基础上,具体表现为两个孙代分别跟父母双方姓。尽管孙代是一家人,但是为了满足父代传宗接代的愿望将孙代冠以不同姓氏会影响子代小家庭的稳定,这一影响在并家婚姻实施的初期十分显著。在传统婚姻中,姓氏作为一种符号区分本家和其他关系,这一传统的延续使得姓氏带有同宗的意味。并家婚姻在姓氏这一符号的掩盖下,孙代之间的血缘关系被忽视,父代争相为自己的孙代投入资源,通过情感拉扯自己姓氏的孙代,会对孙代之间的感情产生影响,甚至会引发亲兄弟之间的竞争,不利于家庭生活的稳定。随着家庭内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子代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所以近几年在子代的干预下这一不良影响有所减轻。

(三)并家婚姻的实践

1.媒妁之言

媒人作为村庄熟人社会内生的社会身份,在婚配过程中起到搜集信息、传递信息以及见证婚姻的作用,媒人的存在使得婚姻更加保险和可靠(19)范成杰,杨燕飞:《“无媒不婚”:家庭策略下的农村打工青年婚配模式研究》,《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所以在传统时期媒人具有功能性,媒妁之言成为婚姻中的主动选择。随着打工潮的兴起,全国劳动力市场逐渐形成,年轻人虽然拥有自由恋爱的空间,但是仍要在村庄内举行婚礼,还是会请媒人完成仪式和程序。(20)田先红,陈玲:《打工潮与农民婚姻生活变革——兼评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古今农业》2009年第1期。所以,在全国婚姻市场逐渐形成的今天,媒人的作用从功能性转向仪式性,媒人主要起到见证婚姻的作用。

并家婚姻作为只有在本地通婚圈内才能实现的婚姻模式,必然要依赖本地的社会关系网络,所以在并家婚姻中媒人仍具有搜集、传递信息以及见证婚姻的功能性作用。与此同时,随着年轻人在婚姻中的自主权上升,虽然媒人能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但是婚配与否与年轻人的情感关系紧密相关,从这一方面来看,媒人的仪式性作用更加凸显。所以,在并家婚姻中,媒人是传统与现代的融合,扮演着仪式与功能的双重角色。

并家婚姻的出现使得本地人快速调整自己的择偶标准,门当户对成为最重要的标准。在本地,门当户对主要是指经济实力上的门当户对,如果在经济实力上不匹配,不仅不利于实现家庭资源的最大化,而且还会在家庭内形成一强一弱的局面,经济实力弱的一方会不自在,心理上的不平衡会引发矛盾,所以在结婚前就要避免因经济实力不匹配导致婚姻不稳定的风险。为了提高门当户对的瞄准性以及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媒妁之言在并家婚姻中十分重要。

首先,媒人起到筛选的作用。媒人在介绍之前会先根据双方的条件进行适配,所以一旦媒人提出要帮男女双方牵线搭桥,说明两家的经济条件基本上是适配的。其次,媒人起到公证的作用。在其他地方,男女双方会在婚前商量彩礼等事宜,而在本地,男女双方结婚前一定要谈的是以后孙代的姓氏问题。比如孙代第一胎跟谁姓一定要事先说好,不论这一胎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不能反悔。并家婚姻中的孙代一般是一家一姓,分别上在父母两家户口上,媒人就起到公证的作用,以防婚后因此产生矛盾。

媒人存在且发挥重要作用,说明并家婚姻其本质仍是匹配的逻辑。之所以在婚姻市场开放的今天本地仍能保留依托媒人的匹配逻辑,这与本地发达且完整的社会关系网络密切相关。本地社会边界的封闭性保证了社会关系网络的完整性。拆迁使得村民搬到城市小区居住,随着生产要素的流动,本地人的经济边界逐渐被打开,但是本地通婚圈和就业圈的封闭使得本地人的社会边界仍牢牢封锁。由于本地人没有离开自己所在的社会关系网络,所以本地人建立起来的关系以及塑造出来的文化传统都没有随市场化而流动。本地人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完整性不仅没有被破坏,而且伴随本地人之间的高频互动,呈现出越来越发达的趋势。

2.父母之命

在并家婚姻中男女双方的第一次见面能否顺利进行,主导权不在年轻人手中,而是在父母手中。媒人和父母会先按照门当户对的标准进行筛选,待筛选出合适的对象后再安排两个年轻人相亲。两个年轻人的第一次会面并不是单独见面,而是由媒人领着男孩及其父母去女方家里相亲,或者是由男女双方父母分别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去媒人家相亲。相亲时间一般会选在晚饭后,只是简单的喝茶聊天,之后就各回各家。如果男女双方父母都觉得彼此条件符合,就会将主动权交到年轻人手中,待年轻人相处合适后就可以准备结婚了。

并家婚姻是一种婚配模式和婚恋模式相结合的新型婚姻模式。父代在子代的婚配过程中享有主导权。彩礼等物质要求在婚姻中原本起到担保的作用,但在本地结婚既不要彩礼也不给嫁妆,更不要求买房买车。当没有这些担保物时,婚姻契约关系的建立就需要依靠两家人的人品和诚信,所以除了门当户对之外,男女双方父代的为人成为能否顺利建立婚姻契约关系的关键。年轻子代涉世未深,父代需要在婚配过程中掌握主导权,为子女把关,一方面证实对方的经济条件是否如媒人所言,另一方面通过观察对方父母的言行举止来判断对方的为人。经过父代的把关,如果父代不同意,则双方就此作罢,如果父代同意,则父代会将主导权交给子代,此时进入婚恋模式。在婚恋模式中,子代有充分的自主权相互接触,培养感情,这一过程与一般的婚恋无异,子代拥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力。如果子代之间合得来,那么双方父母就可以开始商议后续事宜;如果子代之间合不来,则双方就此作罢,父代重新为子代寻找合适的人选。

与传统的父母之命中父母的绝对权力不同,本地的父母之命起到准入门槛的作用,是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父代帮子代把关,子代只需考虑情感匹配。在并家婚姻中,父代与子代共享权力,以达成婚姻目标。

3.子代之主动选择

现代社会是一个流动的社会,自由恋爱已经成为年轻人的首选。在这一背景下,为何本地仍能保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主导的并家婚姻?并家婚姻表面上是为满足父代继嗣需求的策略性选择,但对子代来说,并家婚姻是强强联合,实现家庭资源最大化的有效方式,所以并家婚姻是父子两代人满足各自需求的契合点。对年轻子代来说,简单的家庭延续已然不能满足子代对家庭发展的需求,其对成为城里人、过中产阶级生活更加渴望,其家庭发展目标转变为实现家庭的跃迁。在这一目标的影响下,年轻子代在成家的决定上更加理性,单系婚姻模式只能获得单系资源支持,而并家婚姻能够实现双系资源的联合,这对家庭发展压力增加的子代来说更有吸引力。所以,子代更倾向于将自由恋爱的范围放在本地,并家婚姻成为年轻子代理性和情感并存的婚姻模式。

总之,并家婚姻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男女双方家庭利益的最大化。对于经济条件匮乏的家庭,并家婚姻的资源不外流能保证单系家庭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而对于经济条件雄厚的家庭,并家婚姻能够使得单系家庭的资源不外流,保证资源能够最大限度地流向下一代。虽然本地并家婚姻在传统价值的推动下出现,但是传统观念的力量会在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影响下逐渐减弱,而城市化进程对家庭发展的影响,却使得即将衰落的传统价值转变为强劲的社会经济利益最大化目标,并家婚姻在这一转变的作用下呈现出更加强烈且具有持续性的发展势头。所以,并家婚姻的出现,与家庭经济条件的关系不大,而是与传统价值的留存以及家庭结构的变化有关,但是并家婚姻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却不是传统价值,而是在城市化的作用下家庭对实现阶级跃迁的渴望。

三、并家婚姻中单系家庭内部互动:代际交换

(一)父代:让渡资源

在并家婚姻中,资源从父代流向子代和孙代。父代为子代注入的各种资源,笔者将其归为五类:经济资源、住房资源、关系资源、劳动力资源、情感资源。

第一,经济资源。经济资源可以细分为日常支持资源和非日常支持资源。日常支持资源主要是指日常生活支出,非日常支持资源主要是指换学区房和买车等大宗消费方面的支持。父代能否为子代提供经济资源与父代是否具备资源积累能力有关。在本地,由于务工机会出现早且务工层次丰富,所以父代不仅具有较为丰厚的资源基础,而且具有较强的资源积累能力,比如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白天做保洁、晚上做保安,一个月能赚6000元。此外,由于苏南土地增值收益高,农民在土地城市化进程中享有部分土地增值收益带来的红利,夯实了父代的资源基础。

第二,住房资源。在嫁娶婚中,从夫居的婚居模式使得住房成为男性血系必须让渡的资源,但在并家婚姻中,“两头住”婚居模式使得住房资源成为影响家庭权力关系的要素。在本地,住房资源分为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两种,拆迁安置房只具备居住的功能,而商品房标志着对下一代的教育投入。在子代的观念里,安置房由父代和子代共有,所以如果子代仅仅是跟双方父母同住,则住房不能成为父代对子代的资源注入。当子代家庭有自己独立的住房时,掌握住房资源的一方同时掌握话语权。如果哪一方能提供影响孙代教育的商品房,就会获得绝对的话语权。据笔者了解,在M社区,有70%的家庭卖掉一部分安置房为孙代换了学区房。

第三,关系资源。除了血缘关系是天然形成的关系之外,其他的关系都需要后天建立、维护。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由于互助需求而建立起的地缘关系以及在同一生产单元内由于生产关系而建立起的业缘关系等,编织成社会关系网络。长期以来,父代的生产生活空间都在本地,相比于子代,父代积累起大量社会关系资源。留在本地工作和生活的子代需要动员父代的社会关系资源帮助自己达成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父代的关系资源具备转化为代际支持的可能,父代的关系网越大,子代得到的支持越大。

第四,劳动力资源。劳动力资源主要是指父代劳动力投入子代小家庭的生活照料和代际抚育之中,为子代提供生活上的帮扶和支持,减轻子代的压力。随着家庭目标的转变,子代小家庭需要合理配置家庭劳动力资源以实现资源积累能力的最大化,推动小家庭实现家庭发展目标。生活条件的改善使得人均寿命大大延长,子代成婚之后父代仍具备充足的劳动力,不仅能够帮扶子代小家庭,而且能够参与市场劳动换取劳动收入。所以,负担加重的子代家庭自然而然将负担不重的父代家庭吸纳进自己家庭的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父子两代家庭合力实现子代家庭的发展目标。

第五,情感资源。情感资源主要是指父代与子代之间通过长期互动而产生的稳定情感关系,情感关系越强,代与代之间的融合程度越高,资源共享的可能性越大。随着家庭结构趋于少子化,父代投入到每个子代身上的时间和精力增加,使得家庭内部的情感关系更加牢固。尤其是在独生子女家庭,父代与子代之间的直接互动使得父子两代人之间产生情感依赖。当这种情感依赖很强,使得子代与父代的行动高度统一时,父代对子代小家庭的控制力就越强。

根据资源属性的不同,可以将以上五种资源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强资源、隐性强资源以及弱资源。强资源是指资源投入量与父代权力呈正比,资源投入越多,父代权力越大;隐性强资源是指当资源投入达到一定量之后,隐性强资源转变为强资源,资源投入量与父代权力之间呈正比,如果资源投入未达到一定量,则所有的资源投入将会成为沉没成本,不会对父代权力产生增量;弱资源是指资源投入量的多少不会对父代权力造成影响。属于强资源的有经济资源(非日常支持资源)、住房资源(商品房)、关系资源、情感资源,属于隐性强资源的有经济资源(日常支持资源)、住房资源(安置房),属于弱资源的有劳动力资源,见表1。在一个合并的双系联合家庭中,父代对子代小家庭的强资源注入越多,父代对子代的控制力越强。当父代注入的资源量大于子代自己拥有的资源量时,父代在子代小家庭中获得话语权。当父代无法为子代注入强资源时,父代虽然也注入了很多资源,但是并不能获得话语权。

表1 资源类型及属性

(二)子代:让渡权力

子代能够获得父代的资源支持,一方面,是在本体性需求的驱使下父代内化的伦理责任使得父代对子代具有天然的资源倾斜;另一方面,在功能性需求的驱使下子代让渡部分权力于父代,换取父代的资源支持。

首先表现为婚姻缔结权的让渡。在全国婚姻市场逐渐形成的今天,婚恋模式代替传统婚配模式成为当前年轻人的主要婚姻模式,年轻人通过婚恋建立情感连接,父母的意愿在年轻人的婚姻中逐渐弱化。(21)何倩倩:《从“婚配”到“婚恋”:婚姻模式变迁与农村光棍形成——基于关中L村的实地调查》,《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在并家婚姻中,虽然年轻子代保留了婚恋的权力,但是这种婚恋模式是建立在由父母把关的婚配模式的基础上,先由父母挑选出固定的对象,再由年轻子代一对一相处培养感情。除非年轻子代之间合不来,否则在一般情况下,子代之间相处一年半载后都会将结婚提上日程。虽然父代一定会参与子代婚姻,但是父代的参与顺序以及参与程度的不同会在婚姻中形成不同的权力关系,并家婚姻中父代参与的前置使得子代的婚姻缔结权被父代共享。

其次表现为生育选择权的让渡。全国劳动力市场的打通使得人口流动性大大增加,现代化因素冲击着人们的观念,尤其是年轻人向往生活在城市,过中产阶级生活,但是现实的竞争压力使得这一愿望的达成异常艰难。为了理想的生活,年轻人要努力奋斗获得更多的生活资本,并且节约不必要的支出以减轻压力,使现有的生活更舒适。在生活压力的影响下,最先发生改变的是生育选择。将一个孩子教育成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年轻人为了减轻压力,普遍只愿意生一个。但是,并家婚姻的双系特性使得只生一个孩子无法实现双系延续。为了满足父代传宗接代的需求,子代必须生两个小孩,前提是父代为养育孙代提供资源。所以,在父代资源的倾斜下,子代让渡生育选择权。

最后表现为重大事项决策权的让渡。从资源角度考虑,日常生活中的决定,子代之间可以通过协商决策,但是当出现家庭重大事项时,由于涉及资源的调动,此时就需要双方父代介入。当子代需要父代的资源时,父代给予资源的同时会对子代小家庭的决策产生影响,如果所需资源量巨大,父代甚至可以代替子代做决策。从情感关系上考虑,家庭独子化使得父代与子代之间建立起高度亲密的关系,子代对父代的情感依赖使得子代愿意让父代帮助自己做决策。

权力的让渡是子代的自愿行为,其原因在于单系家庭中父代的父权地位一直很稳定,子代处于依附地位。在本地父权之所以没有衰落,有以下原因:首先,村集体发展集体产业使得农民离土不离乡,在地实现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所以农村家庭之间的经济分化不大,但由于父代的积累周期长于子代,积累能力高于子代,使得父代的家庭权力一直延续下来。其次,本地工业化起步早,打工机会多,所以在集体企业改制后,不仅是子代,父代也能够在市场中找到工作。虽然父代的劳动力价值低于子代,但是本地勤劳的父代可以一天打三份工,所以父代的收入不一定比子代低,父代资源积累的持续性使得父代的地位没有因经济力量不足而下降。最后,本地大规模征地拆迁以及较高的土地增值收益使得本地人享受到土地带来的红利,家庭资源量大大增加,而这些资源一般都掌握在父代手中。一直以来,资源集聚在父代手中形塑出稳固的父代权威,家庭独子化一方面使得子代不需要与父代进行资源争夺,另一方面子代与父代之间的情感联系更加紧密,所以单系家庭内部体现出和谐的代际关系。

(三)代际交换:资源-权力

在并家婚姻中的代际交换不是父代家庭与子代家庭之间的代际交换,而是单系家庭内部的代际交换,即男性血系父代与儿子之间的代际交换,女性血系父代与女儿之间的代际交换。父代将资源给予自己的子女,得到参与子代小家庭内部互动的权力,在代际交换中达到“资源-权力”的平衡。

1.父代代际交换的动力

父子之间的代际期待是推动代际交换的动力。一直以来,父代对子代的期待都是一种伦理期待,即传宗接代和养老反馈,但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这一期待的内涵发生了改变。过去的传宗接代不仅是社会性传递,生物性传递也很重要,而现在的传宗接代直接简化为社会性传递,不论性别如何只要是本家的姓氏就是本家的后代。过去的养老反馈包含的内容比较广泛,父代到了养老时期就不再干活,所有的吃、穿、住、用都由子代负担,子代不仅要为父代提供物质照料,还要满足父代的精神需要,让父代享受天伦之乐。而现在经济条件变好使得物质需要很容易满足,但是随着人的寿命延长,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变得更加重要,所以养老反馈更注重父代精神需要和价值感的满足。虽然父代对子代的期待简化,但是随着子代所面临的社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为了实现家庭阶层的跃升,家庭不得不将资源和精力投入下一代身上,对于父代的需求有所忽视。一方面,父代为了减轻子代的压力为子代投入资源;另一方面,父代通过不断为子代投入,提高与子代之间的互动频率,建立子代对父代的依附性关系,间接满足父代的养老期待。

2.子代代际交换的动力

苏南城乡差异大,有明显的边缘中心之分。城市的发展裹挟着农民进城上楼,使农民被动城市化,由边缘汇入中心,但其边缘的身份感仍然存在。由于农民有实现向中产阶级跃升的实力和机会,所以家庭会产生为了突破这种边缘的身份感而努力的动力。子代的出身使得子代已经错过了成为城里人的机会,但是子代可以让自己的后代出生在城市,通过买学区房享受城市的教育资源,通过培优来获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冲破教育的边缘感。他们期望自己的后代能够走进城市的写字楼,做轻松体面的白领,享受城市提供的服务与保障,成为真正的城里人。子代以自身的实力难以托举后代实现阶层跃升,所以依靠拥有巨大资源的父代不仅能够快速实现家庭的城市化,而且能减轻子代自身的压力,使自己的生活更舒适。

3.代际交换

在双向动力的驱使下,父代愿意为子代源源不断地输入资源,增加子代对自己的依附性,将子代留在身边以满足自己的情感需要。父代除了提供经济资源的支持,更重要的是提供住房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以帮助子代减轻家庭发展的压力,父代已有的社会关系资源能够直接让渡给子代,增强子代在本地生活的能力,父代对子代的情感支持使得子代免受情感分离之苦。子代受到父代所提供的资源的吸引,自然愿意留在父代身边,并且由于原生血系家庭的情感联系紧密使得子代愿意将自己小家庭的权力让渡给父代,与父代共同经营自己的小家庭。父代的需要因为子代在身边而得到满足,子代的需要因为父代的实力而得到满足,所以父代和子代之间的代际交换不仅有达成的动力,而且具备达成的条件,单系家庭内资源与权力的交换使得父代与子代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得以建立。

四、并家婚姻中双系家庭之间的互动:权力重构

(一)并家夫妻互动:制衡

在一般婚姻模式中,女性婚后从夫居,在传统时期女性甚至要冠夫姓,以表明男性对女性的所有权。(22)费孝通:《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天津社会科学》1982年第3期。女性离开女性血系父权的控制,进入男性血系父权与夫权的控制之中,男性成为家庭中天然的当家人。随着女性地位的上升,逐渐出现了妇女当家的家庭权力结构,父权与夫权逐渐瓦解,家庭权力结构呈现出多样性特征。虽然在不同的家庭中表现出不同样态的家庭权力结构,但是在现代家庭内部,权力的归属很难判断。而在并家婚姻中,夫妻俩分别代表各自血系家庭,从婚姻契约的制定到婚后的居住和决策,处处体现出双系家庭之间的制衡。

不同于一般婚姻模式中的两家融合,在并家婚姻中,两个家庭之间的关系是“并”而不是“合”。这种“并”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责任的并。并家婚姻是男女双方所在的两个血系家庭的并,两个血系家庭并起来之后共同承担养育下一代的责任。第二,资源的并。并家婚姻的两个家庭婚前各自掌握着自家的资源,到了婚后依然是各自掌握自家的资源,当子代小家庭需要资源注入时,男女双方父代会分别拿出同等的资源注入,以减轻子代的压力,即使无法量化出同等的资源,男女双方家庭也会在对小家庭的付出中寻求动态平衡。第三,关系的并。孙代出生之后,不论是男性血系父代还是女性血系父代,其称谓全部都是爷爷奶奶,姻亲关系在并家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下消失。所以,表面上的融合实质上是包含着边界感的并立,由于姓氏的不同在家庭责任中体现出边界感,由于资源的分开输入在家庭积累中体现出边界感,由于双系家庭关系统一化呈现出双系家庭的并立,在家庭关系中体现出边界感。

“并而不合”的婚姻本质使得在子代小家庭内夫妻平等,不分主次,在家庭内部通过直接互动的方式寻求相互制衡与共同发展。

(二)双系父代互动:竞争与合作

1.竞争:情感争夺

情感争夺一般会出现在独子家庭中。长期以来,父代与子代之间建立起情感联结,在子代组建新的核心家庭之后,新的成员加入使得新的关系纳入子代小家庭之中,父代需要通过竞争来维持与子代家庭之间的稳定情感关系。普通婚姻(嫁娶婚和入赘婚)是单系婚姻,男女双方成婚标志着一方从原血系家庭中退出,随另一方进入其血系家庭成为一家人,帮助其血系家庭传宗接代,发展壮大。但是,在并家婚姻中,男女双方成婚并未瓦解其中任何一方的血系家庭,而是变成双系并存,虽然子代成为一家人,但是子代背后的血系家庭仍然是两个独立的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男性血系还是女性血系,都希望能够提高单系子代的话语权使得子代小家庭向一方靠拢,获得对子代小家庭的掌控权以满足自身的需求。

单系变为双系必然会引发男女双方对子代小家庭的竞争,但双系竞争并不会以直接互动的方式展开,而是建立在以子代夫妻为代表的子代家庭内部的互动之上,是一种间接互动。在单系家庭内部,父代与子代进行代际交换,父代投入资源以获取子代让渡的权力,以此获得进入子代小家庭的正当性,增加与子代的互动,拉近与子代的距离,满足父代对子代的情感需求,所以单系家庭内部的代际交换是父代参与子代小家庭互动的间接手段。但由于双独家庭结构导致双系父代对应一个子代家庭的新联合家庭模式出现(23)齐燕:《新联合家庭:农村家庭的转型路径》,《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如果一方的父代通过自己的子代为子代小家庭注入资源,那么另一方必定会注入同等的资源以获得同样参与子代家庭互动的权力,争夺子代的情感依附。所以,双系父代虽然没有直接产生互动,但是由于代际交换的存在,使得双系父代间接展开了对子代的情感争夺。

2.合作:家庭发展

单系结构变为双系结构虽然引发了父代之间的竞争,但由于子代家庭仍然是一个核心家庭,有其家庭发展目标,所以建立了代际交换关系的父代必然会被裹挟进实现子代家庭发展目标的进程中,在双系家庭之间形成合作关系,合力托举子代核心家庭实现家庭阶层跃升。教育是实现家庭阶层跃升的捷径,所以本地人十分重视教育。

随着教育压力的增大,“下位优先型”(24)狄金华,郑丹丹:《伦理沦丧抑或是伦理转向 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农村家庭资源的代际分配研究》,《社会》2016年第1期。的代际资源分配模式越发凸显。老年父代在这一家庭资源配置的影响下,养老观念转变为以自养为主,不求物质反馈的需要。代际期待简化为对子代和孙代的情感反馈,父代通过代际交换以满足自身对子代的情感需求,但同时也被卷入子代家庭发展目标的实现中,父代变成“勤劳的父代”。在本地,80岁的老人还在打工是一种普遍现象,一方面是为了分担子代的压力;另一方面,老人只有打工赚钱才能具备为子代家庭持续注入资源的能力,维持代际交换,维护老人作为父代的权威。所以,在子代家庭发展目标的统筹下,双系父代之间需要合作,为家庭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

而双系父代之间的间接互动是建立在子代夫妻直接互动的基础上,是一种无形的博弈,如图3所示。父代与子代之间的纵向代际交换在伦理性需求和功能性需求的推动下呈现出和谐的代际关系,父代与子代之间相互依赖。父代通过与子代进行代际交换参与到子代之间的互动中去,构建出双系父权的权力关系,双系父权以代际交换为手段对子代进行情感争夺,同时也共同合作帮助子代实现家庭发展目标。竞争与合作的互动关系使得双系父权之间产生横向制衡,从而使这一权力关系具有稳定性。

图3 双系互动:横向权力重构

五、总结与进一步讨论

并家婚姻模式是当地人为了满足其本体性价值和社会性需求而产生的对婚姻模式的能动性调整,打破了单系婚姻模式中的父权、母权或平权的家庭权力关系,建构出在双系婚姻模式中双系父权互动的权力关系。

并家婚姻模式产生于2000年之后,是特定地域和特定时代的产物,并家婚姻的产生是基于传宗接代和资源最大化的考量,但在实施过程中其弊端逐渐显现。新型家庭权力关系虽然在横向互动中能够相互制衡产生稳定性,但一旦纵向之间的代际交换过于频繁,代际关系过于紧密,便会对子代核心家庭关系产生影响。

首先,从权力责任层面来看,双系家庭权力关系中的权责边界非常清晰,即使结婚了,男女双方的家庭依然具有独立性,男女双方与自己的原生家庭依然具有强联系。男女双方的家庭分别输入资源,资源作为博弈的筹码在争夺姓氏这一社会性延续中起到争夺话语权的作用。当父代的话语权过大时,会剥夺小家庭内部的决策权,甚至会干涉小家庭的事务,破坏小家庭内部的感情。其次,从家庭中的核算单位来看,一般婚姻中的子代小家庭是独立核算单位,由于核算单位简单所以家庭的一致性较强。但是,在并家婚中存在多种核算单位,男方家庭、女方家庭作为两种独立核算单位其一致性较弱,双方原生家庭各自成为核算单位挤压了小家庭成为独立核算单位的空间。所以,从核算单位角度来看,并家婚姻由于核算单位复杂导致小家庭的一致性弱,具有不稳定性。最后,从家庭结构层面来看,纵向父子轴情感联系紧密。一是由于父代手中掌握着大量资源,二是父代在子代的家庭生活中不可或缺,父代承担着代际托举的重任,父代的存在对子代来说十分重要。反观子代夫妻,既没有独立的资源,孙代作为唯一的纽带仍需依附于父代的资源供给,在强大的纵向父子轴情感的影响下,横向夫妻轴情感联系弱。

由于第一代并家婚姻的后代仍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并家婚姻中家庭权力关系的再生产能力如何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在当前的并家婚姻家庭中,父代将大部分资源用于为孙代的未来发展打基础,而子代由于教育水平所限其资源积累能力不足,所以家庭资源整体上处于资源消耗期。孙代承接了父代和子代的资源倾斜,使得孙代的素质提高,增加了资源积累的可能性,未来可能会导致子代和孙代之间出现孙代强而子代弱的局面,所以子代很可能面临无法再生产出双系父权的家庭权力关系。

并家婚姻作为传统婚姻模式的变种,是在家庭结构变化的影响下,为实现家庭发展目标,在家庭内部作出的策略性调整,所以家庭结构变化是并家婚姻出现的外部推力。但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开,多子家庭再次出现,下一代人是继续延续并家婚姻还是重回单系婚姻,则仍有待考量。如果继续延续并家婚姻,那么资源如何在多个子代之间分配?代际关系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些新的问题仍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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