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杨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 510006)
规范和加强广东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是我国构建多层次全覆盖养老保险体系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要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到2020年,要构建完善的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①参见: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EB/OL]. [2019-10-01]. http://www. gov.cn/xinwen/2017-03/06/content_5174100.htm。。
当前广东省虽然已有一部《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考虑到此条例颁布的时间为1998年,尽管经过2014年的个别条文修订,但是该条例规范已不适用、不足以应对当前社会出现的新问题,一些新事物已经突破了旧条例②《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条中规定适用须以劳动合同作为基础,无法保障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在下文中将详细论述。参见:广东省社会保险条例[EB/OL]. [2019-10-01]. http://www.gd.gov. 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532311。下文与此相同来源的内容不再另注。。《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旨在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完善职工基本养老基金征缴、积累及余缺的管理和调剂机制、企业和职工缴费费率及浮动机制、跨省转移、接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补缴机制、争议解决机制等问题。
改革开放40年以来,在人口红利的贡献下,我国社会经济得到高速增长,然而早在2000年,中国社会就已经进入了传统意义上的“老龄化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