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曦,刘兰秋
(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北京 100069)
安宁疗护是指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1]。2020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以下简称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36条第1款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分工合作,为公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第一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安宁疗护作为全方位全周期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之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这一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出台之后,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安宁疗护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切实保障患者的“善终”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当前我国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的开展现状及其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借鉴域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探讨我国社区居家安宁疗护的法制化,以确保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的顺利开展。
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是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及家属提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安宁疗护服务方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临终患者及家属的情况及意愿提供住院或居家安宁疗护服务。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3],要求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安宁疗护服务在内的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出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