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江 山东省临沭县烟草专卖局
前言: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烟草专卖执法工作较之前已经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是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仍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在社会形势不断变化的情况下面,过于烟草专卖粗放式管理、粗暴式执法已经不适应现在依法行政的形式,这对烟草专卖执法工作推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烟草行业的特殊行,国家将烟草行业纳入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但是目前烟草专卖执法监督工作的执法体系还不够完善,长此以往,不仅会影响烟草行业执法形象,还会影响社会的和谐安定,因此本文对如何提升烟草专卖执法水平做出分析,以促进烟草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立法层面的原因。目前国家在烟草专卖执法方面可以参照的法律法规较少,导致在烟草专卖执法监督过程中依据有限,不能完全满足执法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方面是缺乏必要的强制权力,没有必要的强制权力,会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威信力不足,执行力度打折扣。虽然国家赋予了烟草查处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烟草的权力,但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烟草专卖执法监督部门没有强制力,需要联系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才能强制执行,这样的做法耗材耗力,导致执法效率不高。第二方面是实际操作性不强,在相关法律的修订过程中,缺少基层执法队伍实质性的建议,尤其是缺少基层烟草专卖执法监督执法人员的意见问询,导致部门法律与基层实际情况不符合,不能在执法过程中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