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卓
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与“十一五”规划相衔接、相配套,描绘了我国文化建设的一幅壮美蓝图。“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概念也首次正式出现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件之中[1]。在全球金融危机和我国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影响下,文化创意产业必须逆势上扬,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具体分析,寻找自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中国特色”与“地区特色”[2]。文化创新是和谐社会创新结构中的核心内容,也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着力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础优势,一定要充分发挥区域创新优势,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建设,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3]。
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专门生产消费文化创意方面的产品和服务而构成的产业。此类产品和服务的特点是满足人类精神方面而非物质方面的需求,诸如文字、书籍、影视、图像等,人们在使用此类产品和服务之余,精神层面会获得一种愉悦和放松。虽然书籍可能会在翻阅中损坏,但是书籍的内容作为一种精神力量,是永世传承、经久不衰的。因此,文化创意产业的目的,就是不断地生产、创造文化创意产品,以满足人们对精神的需求。同时,人们的精神需求会随着物质满足的提高而提高,在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大背景下,人们对文化产品的需求会越来越大,要求也会更高,文化创意产业将会受到更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