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猛,李林虎,郭猛闯
(1.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14;2.西南交通大学 土木工程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
20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学者提出了结构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思想,该思想的提出引起了世界各国抗震工程领域的重视,继而成为相关抗震设计的研究热点[1-2]。美国应用技术委员会(ATC)发布的ATC-34和ATC-40报告、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发布的FEMA273和FEMA274报告中均采纳了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思想[3-5]。我国的桥梁抗震设计研究方面,也由原来基于强度的抗震设计思想转变为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思想[6-8]。我国《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T 2231-01—2020)对公路桥梁设计采用的两水准设防、两阶段设计,及其对延性抗震设计的要求,均是基于结构性能的抗震设计理念[9]。该理念与“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这一抗震设防原则相匹配,同时也针对不同抗震设防目标,根据重要性等级,定义结构的多级性能水准。该理念发展至今,其基本的理论框架已经形成,部分国家对于结构的抗震设防目标也有较为明确的要求和定义,但却少有对于其性能水准的量化[10-13]。
为此,国内众多学者都对结构抗震性能的目标进行定义并选用一定的参数对其性能水准进行量化。陆本燕[14]等人建议了圆形桥墩在弯曲破坏时,不同性能水准下的位移角限值,并将其与各国规范的限值情况进行了比较;刘艳辉[15]等人通过墩顶位移延性系数来确定并量化城市高架桥桥墩的性能水准;李正英[8]等人采用墩底曲率延性指标对钢筋混凝土高墩抗震性能水准进行定义并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