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威

日渐发觉,社会上已经没有了公众人物。
公众人物的要件有四个:社会知名度、社会地位、从知名度和地位中获得巨大利益,以及能够长时间影响公共利益。
知名度、地位和利益,都不言自明。长时间影响公共利益,显然指的是正向的影响。如果是负面影响,恐怕很难“长时间”。也就是说,一个稳定的公众人物,正常情况下应该为公共利益代言,不管是主動还是被动。
以此观之,现在有吗?
娱乐明星,每天就是互骂、吸毒、隐婚、怀孕、代孕、出轨、家暴、老赖、耍大牌、财产争端、代言各种阴谋产品请君入瓮、粉丝为了一点鸡毛蒜皮集体癔症发作……
知名企业家,画饼、爆雷、夫妻争权、相互恶斗、给用户设置陷阱、为了自身企业和模式而攻击公共治理……
作家、编剧,抄袭、攻讦、不要脸、死不认账、迟到6年、10年的道歉……
各种网红、综艺红人,言论博出位,过安检不配合,为获关注毫无下限,做各种令人反胃的举动……
把“人物”的概念放大一点,把那些拥有巨大影响力的机构、平台、企业人格化,也是“人物”,它们的表现并无二致。
大企业,你垄断,我垄断,原本谁也别说谁,却仍然一个个装模作样,义正词严,一方去法庭告,另一方接着反告。
还有其它。原本有一些头衔,天赋使命就是为公共利益代言,但闯入公众视野的,往往是一些提出了非常“有个性”的想法并且乐于公开宣扬的人。最近的,是防止男性女性化,更早的,有禁止冻卵、父母要持合格证上岗、未受过九年义务教育不应该生孩子、房地产是市场选择1000万一平方米也合理……不胜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