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孟安
摘 要: 强化检察公益诉讼裁判生效后的跟进监督是督促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环节。检察机关应强化对公益诉讼裁判生效后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的监督,包括强化对涉案资金收缴和管理的监督、强化对相关项目建设活动的监督以及强化对涉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情况的监督。
关键词: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生效裁判 跟进监督
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包括诉前程序和诉讼程序。诉讼程序结束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本文所探讨的对象,是检察机关如何及时跟进对生效裁判执行情况以及其他与公益保护相关的事宜进行督促和监督。强化检察公益诉讼在裁判生效后的跟进监督,对于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公益诉讼检察及其跟进监督的内涵与外延
公益诉讼是针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所提起的诉讼。公益性是公益诉讼的基本特征。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公益诉讼是一种更具有主动性的诉讼职能,是为人民群众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提供服务与监督的检察业务,是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的本职。[1]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这些理论和论断,解决了公益诉讼与传统法律监督职能的关系问题,包括公益代表人和法律监督的关系问题,对于指导公益诉讼检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