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芳
(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山东 日照 262300)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作为增值税税额,指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支付或者负担的税额。为准确计算进项税额,需严格区分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和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
(1)凭票抵扣。主要的凭证包括代扣代缴税款完税凭证、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计算抵扣。该方法主要针对农产品,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乘以扣除率进行计算。
(3)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税项、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金融商品对应的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项目。
(3)购进并且直接用于消费的居民日常服务、餐饮服务以及娱乐服务。
(4)购进贷款服务。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按照业务的性质划分为两大类,第1 类为不从销售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且进项税额发生的日期属于当期;第2 类为不从销售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且进项税额发生的时间属于以前期间。第1 类业务属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由于进项税额发生的日期属于当期,当期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不抵扣即可,不存在进项税转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