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晚萍 刘晓宁
摘要:优良家風是一个家庭在长期的实践中所形成的,能够引导家庭成员在文明、健康、和谐、向上、从善的氛围中发展的精神风貌、行为习惯、文化传统、道德风尚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是对现代社会现实需求的回应,具有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彰显优良家风的法律保障、夯实家庭治理的德治力量等重要时代价值。树立优良家风的理念不仅要植根于社会民众心中,更要在法律制定、法律实施和法律遵守三个层面予以践行,以优良家风作为其方向指引、考量因素和重要教化手段。
关键词:《民法典》;优良家风;家庭治理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2-0069-07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视域下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研究”(19ZDA170);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广西世居民族民俗习惯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研究”(19XMZ038)。
作者简介:覃晚萍(1971-),女,壮族,广西融安人,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婚姻家庭法学、民族地方法治;刘晓宁(1994-),女,山东菏泽人,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婚姻家庭法学。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每个家庭的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树立优良家风对家庭成员影响深远,它不仅关乎千家万户,而且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自古以来,我国非常重视家风建设,重视家庭文化的传承发展,这与我国家国同质的传统理念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