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省志
日前,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针对常见App类型详细规定了其必要个人信息范围,2021年5月1日起生效。
这一规定根据提供的服务功能把常见的App分为39类,针对每一类别规定了相应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并规定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其中网络直播、在线影音、新闻资讯以及输入法等13类App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还有多类App只需要用户提供手机号码注册即可使用基本功能。
近年来,手机App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侵犯用户隐私的问题引起越来越多关注。很多App强制用户提供很多个人信息、授权很多权限才允许用户使用。而这些信息、权限并不是软件功能运行所必需的,只是为了使服务提供商针对用户进行精准营销。过度的信息收集让用户在互联网上,甚至在现实中的一举一动都被监控、分析,个人信息几乎是在“裸奔”。
随着民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增强,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规也逐渐出台,收集个人信息的“最小必要”“知情同意”等原则逐步确立。2017年生效的网络安全法就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经被收集者同意,并公开收集、使用规则,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2019年,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网络安全实践指南——移动互联网应用基本业务功能必要信息规范》,把App根据基本业务功能划分成16类,规定了每类App的必要信息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