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眠态”科技成果影响因素及形成机制研究

2021-03-26 08:04叶建木潘肖瑶谢从珍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21年6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专利成果

叶建木,张 洋,潘肖瑶,谢从珍

(武汉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0 引言

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是实现我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增长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国家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1-3]。为有效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最后一公里”与“达尔文之海”的问题,我国政府于2015年修订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地方政府、重点高校在此基础上亦出台了许多科技成果转化指导政策和行动方案。这些方案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但相关政策及激励机制多为短期政策,缺乏长期激励[4-6],且较多关注创新进程初期科技成果产出,无法有效解决“后成果产出阶段”科技成果市场化高风险与高成本等问题[7-8]。由于科技成果产出形态并不是终端产品,由此加剧了科技成果市场化不确定性风险,导致成果供给方为降低运营风险而延缓市场化进程,影响企业转化积极性[9],造成科技成果大量涌现,从而产生数量众多的“休眠态”科技成果。尤其在“双创”背景下,科技成果的大量涌现使得科技成果之湖不断拓宽加深,但同时也产生众多未转化“休眠”的科技成果,形成科技成果“堰塞湖”。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维持在6年以上的发明专利只占不到30%,实用新型专利普遍维持时间仅2~3年,有效专利实施率与产业化率分别为55.4%和38.6%。其中,企业为63.7%和45.2%,高校为13.8%和3.7%。以科技成果供给主体高校为例,截至2020年5月27日,我国高校有效专利121.5万件,其中无交易信息专利113.6万件,占比达93.5%。由此可见,我国高校大量专利没有形成产业化,甚至没有实施,真正以合同形式转让的专利,转化率仅为6.5%,远低于发达国家40%~60%的平均水平,大量专利处于“休眠”状态。而“休眠”的科技成果也有可能存在较大的潜在价值[10],因此一旦大量有价值的科技成果陷入“休眠”就会造成科技资源的巨大浪费,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由于科技成果转化涉及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政府机构等多方主体[11],因此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12],激活“休眠态”科技成果。

随着学者对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的不断深入,“休眠态”科技成果逐渐成为理论与实践界关注焦点[13]。在既有研究中,与“休眠态”科技成果相关的研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休眠态”科技成果内涵与界定。关于“休眠态”科技成果的相近表述,国外一般称之为Dormant R&D Projects、Dormant Intellectual Property、Dormant Patents等。Machlup[14]认为长时间未使用的专利即为“沉睡专利”;Neus等[10]认为“沉睡专利”是指专利权人既不向市场推广,也不是出于企业战略原因而暂不使用以及很难将发明转化为商业应用、且很难找到授权或购买专利权一方的专利。国内多以“闲置专利”、“沉睡专利”或“沉睡知识产权”进行界定。唐要家等[15]认为“沉睡专利”是指未转化的专利、知识产权,即专利权人获得该专利权后,并未进行商业化(袁晓东,2009);抑或是在专利保护期内,专利权人积极寻求市场[16]但仍无法有效转化或不能充分实施或不能实施的专利[17]。二是“休眠态”科技成果形成原因。企业资源和制度分别从内外部影响科技成果。专利转化周期过长(黎常,2019)、商业化开发价值欠缺[18]、理论价值高于应用价值、对提高企业生产率影响小[19]、转化阶段资金投入不足、政府扶持力度较弱、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匮乏[20-21]、政府过度干预[22]、专利产生机制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估值机构缺失与信息不对称[23]等均会阻断科技成果创新价值转移,造成大批成果处于“休眠”状态[24]。当专利权人进行策略性申请时,亦会导致“专利沉睡”[25],本身转化动机不足会使其坐视成果“休眠”而非商业化应用[26-27]。

从既有研究看,关于“休眠态”科技成果的界定标准尚缺乏明确统一的认识,但皆以是否被使用达成共识。由于影响因素较多,尤其受情境因素的影响,国内外关于“休眠态”科技成果影响因素及形成机制的探讨较少。鉴于此,本文首先对“休眠态”科技成果进行界定,认为其是指受各种因素制约,导致转化周期阻滞,在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乃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产业等阶段进程缓慢或停止,但仍具有现实或者潜在价值的科技成果;其次,运用扎根理论及解释结构模型(ISM)对国内外“休眠态”科技成果相关文献及案例资料进行编码,深入剖析科技成果“休眠”成因,揭示各因素间的逻辑层次关系;最后,构建“休眠态”科技成果演化模型,系统阐释其形成机制,可为政府、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激活“休眠态”科技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疏通科技成果“堰塞湖”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1 研究设计

1.1 研究方法

首先,科技成果“休眠”影响过程是一个非结构化、随机性强、各因素错综复杂的系统,仅用定量分析方法难以获取相关数据,也会遗漏重要质性数据,且较多学者对文献编码的提炼比较随意、主观性强,使得结论可信度不高。而扎根理论是在经验资料基础上进行分析,适合缺乏理论解释或现有理论解释不足的研究。其次,由于科技成果“休眠”影响因素间关系复杂,各因素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差异,解释结构模型适用于对各因素间关系进行运算,以确定各因素间的逻辑层次关系。因此,本文运用扎根理论,对国内外学者观点进行编码和提炼,通过文献资料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选择性编码3个步骤提炼并构建“休眠态”科技成果成因理论。在分析过程中,加入多个相关案例,持续对比分析,不断提炼和修正理论,直至达到理论饱和。在此基础上,通过解释结构模型剖析各因素间的逻辑层次关系,厘清“休眠态”科技成果形成机制和演化路径。

1.2 数据采集与案例选取

为使数据全面、准确,本文采用文献和案例两种采集方式,在使用关键字进行文献检索时,尽可能涵盖“休眠态”科技成果相关表述,再通过文献摘要进行初步筛选,运用NVIVO.12对剩余文献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加入多个案例资料加以补充分析,确保研究信效度。具体如下:

(1)鉴于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法》最早颁布于1996年,因此本文选取1996-2019年的研究文献,对Web of Science核心数据库中的SSCI、SCI期刊(包含UT/DALLAS 界定的24种顶级期刊,如《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等)和中国知网数据库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管理科学部认定的A、B类期刊(如《管理世界》、《科学学研究》等)关于“休眠态”科技成果及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搜集。采用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转化、知识产权转化、“休眠”科技成果、“休眠”知识产权、“休眠”专利、“休眠”品牌、“沉睡”科技成果、“沉睡”专利、“沉睡”知识产权、“沉睡”品牌、知识扩散、技术转移、商业化、产业化、Dormant R&D Projects、Dormant Intellectual Property、Dormant Patents等共计18种国内外有关“休眠态”科技成果表述的不同关键字进行检索,共收集到487篇文献。首先,根据文献摘要内容初步筛选出与“休眠态”科技成果相关的文献,共357篇。其次,剔除无关文献后,最终筛选出139篇文献。其中,英文86篇,中文53篇。

(2)多案例研究一般认为4~10个案例比较合适,否则结论难以让人信服[20],且多案例研究所得结论具有更好的普遍性,更适合用于构建理论。本研究选取案例主要考虑典型性、覆盖性及资料可得性3个原则[29]。首先,案例类型涵盖科技成果供给方和需求方;其次,案例企业具有一定知名度或案例产生过较大争议及社会影响较大;最后,相关文献、媒体资料较丰富。最终,选取6个典型案例,包括4所高校和2个企业案例。其中,高校选取我国2019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排名第一的清华大学和排名第12的武汉大学,企业选取当年争议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例,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案例基本情况

2 资料分析

2.1 文献编码

(1)开放式编码。首先,在贴标签过程中,标记资料中与“休眠态”科技成果影响因素相关的词句,对其进行简化和初步提炼,共获得97个标签;其次,在进行概念化时,剔除重复频次极少(少于2次)及个别前后矛盾的初始概念,共挖掘出59个初始概念;最后,将初始概念范畴化,共获得17个范畴。由于文献资料贴标签数量及初始概念数量较大且含义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为节省篇幅,每个标签及初始概念仅节选2~3条,具体如表2所示。

(2)主轴编码。本文根据不同范畴在概念层次上的相互关系对其归类,共归纳出8个主范畴,各主范畴及对应的开放式编码范畴如表3所示。

(3)选择性编码。根据研究目的,将8大范畴编码为“休眠态”科技成果成因理论框架,包括政策法规及体制环境、外部资源不足、市场、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内部资源不足、技术能力不足及科技成果本身。

2.2 多案例分析

在完成文献分析后,为提高研究信效度,对4所高校和2个企业案例持续进行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和选择性编码。不断比较分析案例资料,获得案例中蕴含的概念和范畴,进一步归纳提炼,以确保前文研究结论达到饱和[30]。本文在分析第一个企业案例尚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出现新范畴和概念,在分析第二个高校案例清华大学博导付林案时出现新概念,在分析余下案例时,既没有新概念也没有新范畴,说明编码已经达到较好的理论饱和度与效度,具体如表4所示。

在前文所得8大范畴与范畴间内在联系的基础上,将案例中所得新范畴和概念纳入范畴中,将新的9大范畴编码为“休眠态”科技成果成因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2.3 “休眠态”科技成果成因逻辑架构分析

由前文可知,科技成果“休眠”影响因素繁多,且各因素间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和关联关系,而解释结构模型(ISM)可分析复杂系统问题,厘清各因素间的层次关系。因此,根据本文研究主题,遴选“休眠态”科技成果相关研究领域理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教授、制造企业技术与商务运营管理人员等8位专家对9个主范畴间关系进行征询,通过反复修正,得出二元关系矩阵,如表5所示。

表2 开放式编码

表3 主范畴示例

表4 案例分析得到的新范畴与新概念

表5 “休眠态”科技成果成因二元关系矩阵

图1 “休眠态”科技成果成因理论模型

其中,“A”表示列要素直接影响行要素,“V”表示行要素直接影响列要素;“—”表示行要素与列要素间无直接关系。建立邻接矩阵如下:

根据布尔运算规则,使用Metlab计算出可达矩阵M0:

在可达矩阵M的基础上,对各因素进行层级划分。其中,可达集P(Si)是M矩阵中第Si行中所有元素1所在的列集合,即从Si因素出发可到达的全部因素的集合,先行集Q(Si)是M矩阵中第Si列中所有元素1所在的行集合,即可以达到因素Si的全部因素集合。若可达集与交集相同时,将该要素Si归类为影响因素层次结构的第一级,即最高级要素;然后去掉已归类的第一级,对剩余矩阵重复该步骤,继续归类,具体过程见表6。根据表6得出各因素的多级阶梯有向结构图,见图2。

2.4 “休眠态”科技成果形成机制

根据前文采用扎根理论分析“休眠态”科技成果相关文献提炼的理论模型可知,政策法规及体制环境、外部资源不足、市场、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内部资源不足、技术能力不足、科技成果本身及管理者等是造成科技成果“休眠”的重要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通过解释结构模型(ISM)梳理各因素间逻辑层次关系发现,政策法规及体制环境、外部资源不足、市场是根本因素,科技成果本身是直接因素,其它是间接因素。综合“休眠态”科技成果成因理论模型以及各因素间的逻辑层次关系,构建“休眠态”科技成果演化模型,如图3所示。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是政产学研各影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各因素对“休眠态”科技成果形成的影响程度和路径不一。科技成果未能及时转化而“休眠”,成果本身虽然是主因,但其还受到政策制度、市场与外部资源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另外,企业内部环境也会作用并影响科技成果产生效率。因此,“休眠态”科技成果形成机制是影响科技成果市场与政策制度导向机制、企业管理运行机制及技术、资本等约束机制的作用机制。

(1)市场与政策制度导向机制与“休眠态”科技成果。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和竞争优势理论,信息不对称与市场竞争优势对市场经济活动具有重要影响。因此,第六层市场因素亦是“休眠态”科技成果形成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市场机制不完善、技术市场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公共科技成果信息和交易平台以及专业科技成果商业化应用评估中介服务机构,使得成果买卖过程存在较大缺陷、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成果供需不平衡。如本文清华大学太阳能电池与武汉大学韦进宝教授专利案例,成果供给方无法将科技成果信息有效传播,需求方因而得不到相关信息。同时,成果供给方对成果收益预期过高,而需求方又无法准确判断成果能否为企业带来收益,因此造成双方无法成交,使得科技成果进入“休眠”状态;另一方面,优势企业从竞争战略角度出发,为阻止竞争对手进入自身领域,热衷于通过专利申请方式,达到保护核心科技成果的目的,但在短期内又不进行转化,刻意让有价值的科技成果“休眠”。

表6 分级过程

图2 多级梯阶有向结构

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制度环境是决定组织经济效率的重要因素,制度及其变迁影响生产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因此,第六层政策法规及体制环境优良程度对科技成果是否“休眠”具有重要影响。科技成果因国家政策法规、政府过度干预以及社会体制或环境影响而“休眠”。就国家政策法规而言,国家税收政策及反垄断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很大影响,当税收过重时,企业会减少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和新产品进入市场数量,使科技成果呈现“休眠态”。而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执行不严或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又会造成科技成果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延迟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另外,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若企业不愿承担风险,政府又缺乏成果转化风险评估机制与评价体系,将造成科技成果浪费。若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政府进行过多行政干预,则会导致企业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转化主体,企业获取资源的自由度和渠道亦会减少,造成具有价值的科技成果因资源不足而被迫“休眠”。就社会体制或环境影响而言,由于我国教育科研体制存在一定局限性,高校及科研院所观念滞后,高校教师大多“重理论,轻科研”,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盲目性,热衷于通过发表学术论文获得职称晋升,导致作品多而精品少,造成供需匹配错位,科技成果与现实需求严重脱节。企业注重的是成果本身的市场价值和利润,在购买成果后,还需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进行中试后才能开发直至形成新产品,因此不敢贸然购买科技成果,造成科技成果陷入“三不管”的尴尬境地。

图3 “休眠态”科技成果演化模型

(2)企业管理运行机制与“休眠态”科技成果。前景理论认为,管理者面临不确定性时,会受自身心理认知及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其决策并非“完全理性”。第四层管理者因素会对第三层内部管理因素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企业内部资源分配与技术能力,并最终影响科技成果本身。如在本文案例尚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一旦管理者思想或决策错误就会造成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尤其是当管理者思想保守、缺乏创新、危机与竞争意识不强、遇到问题犹豫不决时,科技成果转化全凭直觉或盲从其它企业,过多资源分配到低层次科技成果领域,将导致真正有价值的科技成果陷入“休眠”。因此,管理者对企业内部管理不善、企业缺乏创新文化和环境极易产生“休眠态”科技成果。

与此同时,企业制度是企业管理因素的重要组成部分或体现。当企业组织制度存在缺陷、缺乏监督和约束、激励及资源共享机制时,亦会造成科技成果“休眠”。若企业组织结构臃肿僵化、职能部门职责模糊,转化过程缺乏明确可行的标准,各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缺乏转化动力和压力,则会造成科技成果转化周期过长而停止转化。若缺乏对管理者,尤其是科研管理者的监督和约束,则会诱发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在选人方面论资排辈或按关系排辈,使有能力的科研人才产生心理落差,缺乏归属感,大大降低科研人员研发和转化积极性,造成有价值的科技成果不能如期转化或转化大量无价值的科技成果,从而导致有价值的科技成果无限期“休眠”。部门间资源共享机制不完善、信息不全则会造成科技研发成果不符合市场需求,缺乏市场价值。

(3)技术、资本等约束机制与“休眠态”科技成果。根据索罗的增长理论,技术与资本是影响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从技术角度看,第二层技术能力不足是“休眠态”科技成果形成的重要原因。科技成果会因企业科研人员缺乏市场前沿意识、科技成果知识储量不足、不具备技术转化能力而进入“休眠”。当科研人员缺乏足够的前沿意识时,会因缺乏最新的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而造成成果转化方法不当、转化流程设计或操作错误、转化过程耗时过长,使得该成果失去市场化时机或技术创新点发生变化,致使转化被取消、中断或搁置而进入“休眠”状态。如本文清华大学博导付林案,科研领军人物被抓后,其他科研人员不具备相关技术能力而被迫停止转化。同时,技术能力不足对科技成果本身具有直接影响,若企业选择转化过于复杂的科技成果,则因短期内无法转化,使其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最终因长期未能达到预期目标而停止转化,陷入“休眠”。另外,若企业只求数量,闭门造车,不看方向,则会造成科技成果先进性严重不足,使得科技成果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而被迫“休眠”。

从资本角度看,第二层内部资源不足与第六层外部资源不足会对“休眠态”科技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内部资源不足是由于企业因内部资金、人力及物力不足造成科技成果“休眠”。一方面,若企业原始资金储备不足、对外投资回收不及时或负债过大,则会造成企业因缺乏科研经费投入而中断科研成果转化,尤其在成果转化阶段及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后。如本文武汉大学张俐娜专利案例和宜昌和达利新材料产品就是因缺乏足够资金而难以产业化;另一方面,若企业人力、物力匮乏,缺少转化技术人员以及转化设备落后,则会造成转化出的科技成果可靠性和技术稳定性差,因缺乏市场竞争力而进入“休眠”。外部资源不足是由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及激励机制匮乏以及外部融资渠道匮乏造成“休眠态”科技成果。首先,若国家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不到位或不均衡,容易导致政府资金因过于分散而失去原有意义;其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不完善,更多关注成果产出,对成果转化科研人员或高校教师缺乏有效激励,降低了其积极性,造成多数科技成果“休眠”;最后,当企业所处区域经济和资本市场发育落后、融资体制不健全及融资渠道匮乏时,企业不能及时从外部获取资金,造成转化被迫停止,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由此也会造成有价值的科技成果“休眠”。

综上所述,结合“休眠态”科技成果演化模型可知,政策法规及体制环境、市场因素对科技成果“休眠”起导向作用。预防或激活“休眠态”科技成果,首先需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企业管理因素直接影响科技成果产出,管理者风格、企业制度及创新文化等决定科技成果质量或休眠的可能性。技术、资本等因素制约科技成果转化,从而影响科技成果“休眠”时间、程度。“休眠态”科技成果是科技成果市场与政策制度导向机制、企业管理运行机制以及技术、资本等约束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

3 结论与建议

3.1 研究结论

本文研究结论表明,科技成果本身因素、内部资源不足、技术能力不足、内部管理、管理者、企业制度、政策法规及体制环境、外部资源不足以及市场因素九大主范畴对“休眠态”科技成果具有重要影响,且各因素间逻辑关系可分为6个层次。其中,科技成果本身因素位于第一层,内部资源不足与技术能力不足、内部管理、管理者、企业制度、政策法规及体制环境、外部资源不足及市场因素位于第二至第六层。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休眠态”科技成果演化模型,系统阐释“休眠态”科技成果形成机制。

3.2 对策建议

(1)完善市场与政策制度导向机制。从市场导向机制看,一方面,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中介机构为基础,包含高校及相关行业内企业在内的科技成果转化网络信息平台,健全成果信息汇总、发布与价值评估机制,重点培育能够有效实现校企对接的专业科技中介,实时动态发布成果信息与行业企业技术需求,避免成果转化因信息不对称及供求双方判断不准而使谈判陷入僵局,促进科技成果精准转化,防止有价值的成果陷入“休眠态”;另一方面,可通过法律或政策,对优势企业因机会主义目的而“休眠”的科技成果收取高额许可费进行强制规制,由特定政府机关决定是否许可其它企业使用,以解决优势企业恶意竞争问题。

从政策制度导向机制看,一方面,政府需将科技成果转化财政、金融、税收及人才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现有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体系,严格执行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科技成果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并针对企业所处地域经济状况给予适度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鼓励企业自主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在成果转化选择或转化过程中,政府应适度干预,认清企业才是成果转化的真正主体,给予企业足够的自由度;另一方面,针对我国教育科研体制造成供需匹配错位的问题,应对现有科研体制和高校评价机制进行优化,有效结合成果转化和论文评分两种形式,将成果转化纳入职称考核体系,并给予科研人员适当奖励,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与企业双向交流,参与项目合作,达到供给即所需的目的,有效阻止有价值的科技成果“休眠”。

(2)完善企业管理运行机制。首先,良好的制度是企业有效运行的基础,因此应制定合理的企业制度,构建合理的组织结构,防止组织结构臃肿僵化,造成资源浪费。建立良好的监督、约束、激励及资源信息共享机制,防止部门间因资源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造成信息缺陷,明晰各部门职责,采用部门乃至个人负责制,落实到人,防止因信息沟通不畅或信息缺陷造成科技成果难以转化而“休眠”;其次,在对管理者监督和约束过程中应严防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公开透明地选人用人,鼓励实名举报不良现象;最后,营造良好的宽容创新失败的文化氛围,鼓励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增强危机与竞争意识,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激励,鼓励成果转化。

(3)完善企业技术人才培养机制与资本获取机制。应定期组织现有科研人员学习当今前沿科技,组织企业市场部员工与科研人员定期进行会谈,了解市场需求,防止闭门造车,造成科技成果因本身缺乏价值而处于“休眠态”。同时,邀请同行业技术前沿专家对企业科研人员进行培训,通过专家现场指导,提高科研人员操作水平和技术能力,对在培训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科研人员或热衷于创新的科研人员予以一定奖励,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就资本获取机制而言,首先,国家或地方政府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精准的财政支持,防止因财政支持不均衡导致资金过于分散、企业所获资金不足;其次,应改变以往更多关注成果产出的刻板思想,给予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更多关注,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对转化过程中的科研人员进行适当激励,提高其转化积极性,防止科研人员因缺乏积极性而使有价值的科技成果“休眠”;最后,国家或地方政府应努力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健全融资体制和融资渠道,尤其是在企业成果转化过程中,降低银行贷款门槛或帮助企业宣传,协助企业寻求风险投资资金,防止企业因缺少良好的融资环境而被迫停止转化并由此造成科技成果“休眠”。

鉴于扎根理论本身是一种定性研究,缺乏实证数据支撑。因此,未来可通过实证方法和量化数据检验模型中不同因素的作用强度。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休眠态”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模型,对“休眠态”科技成果激活机制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休眠态”科技成果激活对策。

猜你喜欢
科技成果专利成果
验收成果
数说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成果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2018数博会4大成果
一张图看懂“论坛成果清单”
新中国60年重要科技成果
新中国60年重要科技成果
新中国60年重要科技成果
2007年上半年专利授权状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