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哲
2020年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hina-EU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 简称“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在历经7 年、35 轮艰苦谈判之后,中国和欧盟如期实现在2020年内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预期目标。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成功,在双方关系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将对中欧企业乃至全球经济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
在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和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复杂背景下,中国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与欧盟达成了一项全面、平衡和高水平的投资协定。
协定内容全面且平衡
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议题和争端解决机制4个方面的内容,是中国当前达成的内容最为全面和平衡的双边投资协定。在投资者最关心的市场准入领域,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采取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这是中国首次在包括服务业和非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以负面清单形式做出承诺,实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确立的外资负面清单管理体制全面对接。欧盟也对中国承诺了较高的市场准入水平。与此同时,中欧双方在承诺开放的同时保留了必要的监管权,双方在企业补贴、透明度、技术转让、标准制定、行政执法、金融监管等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的议题方面均达成了共识。
协定规则水平很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