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姜 娜 王 珊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保障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政策落地落实,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通知。
本次文件是承接了2020年9月,国务院宣告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取消及下放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落地之后的再度推进,为市场化进程做出了进一步规划与指引。适用于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开展的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文件分别从全面落实改革任务、服务民生保障供应、促进行业现代化发展、规范优化审批服务、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以及建立健全工作机制6个方面做了详细指引。
其中,全面落实改革任务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方面,2020年9月《关于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到“各省级商务、经信、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意见要求,抓紧推动出台本地区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明确成品油零售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企业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
而此次《工作指引》中则明确表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出台省级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明确成品油零售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协调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台当地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政府规章,细化企业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