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鹏程,康中利
(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日照 276826)
近年来,大型国有企业为节约公司采购成本,对物资供应体制进行改革创新,打破了之前各级子公司物资分散采购、分散自主管理的模式,实行集中采购、库房集中管理等举措。采购方面,将所有备件、电工器材、金属等大宗物资采购职权回收,二级公司仅保留日常杂品等小额物资采购;库房管理方面,将二级公司库房管理职权回收,统一集中管理。经过改革,物资管理由分散到集中,自上而下实行“采购+库存”双重管理,在过渡期中存在相应的问题,需要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运营。
(1)二级公司采购自主权和灵活性降低。采购权回收后,二级公司物资管理人员由之前直接与供应商对接,变为与招标采购中心采购员对接,备件、金属、五金、电工器材和润料等大额物资分别对应招标采购中心不同的采购员,采购流程更为烦琐,采购员对部分备件不熟悉导致频繁电话询问沟通,增加采购时间,影响采购效率。
(2)二级公司对供应商的考核约束力降低。二级公司采购职权回收后,供应商管理相应回收,由招标采购中心统一进行管理,出现物资供货超期等影响供货效率问题时只能由公司采购员电话催货,向招标采购中心反映,由招标采购中心进行考核管理,考核的即时性和效力不能保证[1]。
招标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部门,通过物资系统向供应商进行询比价,在询比价过程中,多次出现供应商报价虚高、超出实际价格及历史采购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