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鹏 郭刘洋
摘要:“人民主体”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命题,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始终坚守和信奉的价值理念,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权力主体、价值主体、实践主体充分凸显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主体意蕴。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始终坚持权力主体的人民性,将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察作为执政的根本遵循;始终贯彻价值主体的人民性,将以人民为中心、代表人民根本利益、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作为党执政的价值遵循;始终坚持落实实践主体的人民性,将激发人民群众主体活力作为党执政的应有之义,将人民群众作为化解社会主要矛盾的依靠力量,将人民群众作为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源泉。这充分证明我们党在执政过程中始终用实际行动落实以人民为主体的执政理念,始终坚持人民主体价值意蕴。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人民主体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21)02-0025-09
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主体的执政理念源自于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具有深厚的理论根基。马克思在批判唯心主义和“半截子唯物主义”主体性思想的基础上,基于权力主体、价值主体、实践主体三个维度对人民主体思想进行了详尽阐述。其一,基于权力主体维度,马克思明确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赋予政党执政权力的决定因素;其二,基于价值主体维度,马克思认为人民群众是创造价值的主体,也是享受发展成果的主体;其三,基于实践主体维度,马克思认为人民群众是一切社会生活的实践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