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楠
(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南京210037)
为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发展过快带来的各种环境问题,中央及各环保部门出台了多部与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生态补偿机制,2005国务院年颁布《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党的十九大要求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政策,给我国生态补偿政策的制定提出新的方向。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对绿水青山守护者的生态补偿体系,涵盖了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流域、海洋等领域,随着补偿机制的完善和补偿实施力度的加大,该政策在我国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我国福建省因其地理位置特征,省内多条流域纵横,其水环境保护一直受到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2月福建省出台《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提出对跨设区市的闽江、九龙江、敖江三个流域实行生态补偿办法,筹集资金超10亿元用于三大主要流域的水环境治理。
然学界鲜有基于微观层面例如企业等的流域生态补偿政策效益评价研究,事实上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与社会经济技术进步的主要力量,需要利用或消耗环境资源以维继发展,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消耗更值得关注。如同其他环境规制政策会给企业发展带来影响一样,流域生态补偿区的建立也必然会给上下游的企业带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