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家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诚信建设”。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2020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研究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问题时指出,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十四五”时期,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将对信用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2020年是我国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谋划“十四五”和未来更长时期信用建设蓝图的重要节点。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一些基础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进展,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与此同时,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各方面的进展很不平衡,个别地方、个别领域出现了信用泛化倾向,引发了一些批评和质疑的声音。在此背景下,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非常必要、非常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