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按照时间节点、按程序推进。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规划编制保驾护航
为使规划编制工作决策更加科学,确保规划编制全流程高效协同。一是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党委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二是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主席任组长的常设综合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发展规划委员会),加强了规划全周期管理,突破了传统仅由发改委单一部门编制的困局,增强了部门协同性。三是为提高决策咨询水平,“跳出内蒙古看内蒙古”,由自治区政府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设立了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
二、以制度化推进规划衔接管理,确保规划“一盘棋”
按照《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要求,为实现规划间衔接顺畅,避免各自为战,更好体现中央战略部署和地方发展安排,真正建立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一是出台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构建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的“三级四类”规划体系,明确发展规划功能定位,理顺规划关系和进度安排。二是制定《“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建立“1+N+X”规划管理清单制度(“1”即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由人代会审定;“N”即自治区政府审批类规划;“X”即自治区部门自行编制和印发的规划),加强了规划间衔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