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燕玲 , 刘依琳 , 郑伟伟
(1. 华东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部,上海 200062; 2. 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 纳文金达尔管理学院,美国 德克萨斯州 75080; 3. 浙江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3)
2020年4月,瑞幸咖啡财务造假案惊耳骇目,该案件直接导致瑞幸咖啡当天股价暴跌,市值缩水至16亿美元,对企业股东、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利益损害(Park等,2020)。在学术界,已有大量研究表明故意提供或者发布财务虚假信息的行为会对经济和社会造成沉重的打击和严重的负面影响(张新民和陈德球,2020),由此揭示企业财务造假行为的组织内在前因对加强市场监管体制和营造公平竞争的企业生存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围绕这一主题,公司治理领域的学者早期主要关注了制约企业财务造假行为的各种约束力量,包括构建完善的市场治理机制(连燕玲等,2019)、设计合理的内部激励机制、政府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等。随后,企业财务造假行为的诱发动机与发生机理成为学者关注的热点,包括股东监督失位与外部监督缺失、高管赶超压力(贺小刚等,2016)等。随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企业高管更容易在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时采取财务造假行为来“改善”账面绩效,并以此来消除金融机构与外部投资者产生的质疑(Harris和Bromiley,2007)。近年来,企业行为理论为探讨企业绩效如何影响冒险决策这一主题提供了合适的理论框架(Cyert和March,1963;Greve,2003)。然而,在关于绩效如何影响企业负面行为领域的研究中,现有文献更多的是关注了绩优企业的败德行为(徐小琴等,2016),而对经营困境会产生何种影响的讨论略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