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萍
(中航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 100070)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很显然较从前来说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1],并且基础设施整体建设水平也呈现出不断提高的状态,城市本身的承载力有所加强。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这种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还明显薄弱,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经营与管理,都存在着明显的差距。所以这也就需要城市在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方面实现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这样将可以有效实现双方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对接,切实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的效率,为促进城市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
这种模式是一种相对传统的政企合作模式,其主要表现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主体为政府,并且政府也会建立相应的专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的工作为项目资金的筹措、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以及后期维护等等,在这种合作模式当中政府是项目所有权的获得者。承包企业在此过程当中,是严格按照相关协议[2],针对项目的建设部分进行负责的,并且企业的主要收益为在此过程当中收取相应的项目资金获取利润。这种模式本身存在着外行管内行的情况,所以这也就导致了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本身存在着不够专业的情况,投资开发与管理的实际效果也不明显,更主要的是政府在资金方面、项目建设方面以及后期的维护方面都承担着非常沉重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