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 忠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农科局,内蒙古 兴和 013650)
农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粮食作物是否安全、绿色,更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稳产高产、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农田[1]。
由高标准农田的概念可知,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涉及耕地的保护、耕地数量以及质量的提升,是落实对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重要环节,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着力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更是新时期强化耕地保护,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大举措。只有建设高标准农田,才能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自给自足、口粮绝对安全,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同时才能实现对农田的精细化管理,因地制宜细分其功能和用途,保护和提升现有耕地质量,改善低效益耕地条件,加强对高效益耕地的保护。另外,通过统筹山水林湖草保护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乌兰察布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位于东经109°16′~114°49′,北纬39°37′~43°28′,总面积达5445589.5 hm2,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4.76%。其地形自北向南由蒙古高原、乌兰察布丘陵、阴山山地、黄土丘陵组成,地貌主要有山地、丘陵、高平原、平原。阴山支脉大青山以南为前山地区,以北为后山地区。前山地区地形复杂、丘陵起伏、沟壑纵横、间有高山,北部丘陵盆地相间,有大小不等的平原,最南部为黄土丘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