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莲
(乌兰察布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内蒙古 集宁012000)
乌兰察布市草原面积5251.38万亩,可利用面积4929.09万亩,从2011年开始,国家在牧区实施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乌兰察布市6个旗县的牧区、半农半牧区和农区的牧业队列入补奖政策范围。2016年国家启动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期到2020年结束。
1.1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任务资金落实情况
全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奖面积3469.65万亩,占全市草原总面积的66%,其中禁牧2352.65万亩、草畜平衡1117万亩。政策覆盖全市6个旗县的33个苏木乡镇、301个嘎查行政村。禁牧补助标准每年每亩7.2元,草畜平衡奖励标准每年每亩2.4元。全市每年草原生态补奖资金19620万元,其中禁牧补助16939.2万元,草畜平衡奖励2680.8万元,所有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给农牧民。
1.2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配套政策落实情况
1.2.1 草原管护员政策。为了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有效落实,全市配套落实草原管护员政策,共聘用草原管护员372人,人均工资5000元,每年工资合计186万元,全部用于禁牧与草畜平衡区草原监督管理工作补助。
1.2.2 草原生态补奖牧民转移安置政策。草原生态补奖牧民转移安置政策是草原生态补奖工作的配套政策,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奖区生态移民新建住房补贴,按照每人1.5万元补贴。
1.2.3 草原补奖绩效奖励资金使用政策。为了保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顺利落实,解决政策实施后农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