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李航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1989 年,北京市发布《北京市节能监测管理办法》,标志着节能监测工作走上正轨。1994 年起,北京市先后发布《三相异步电动机节能监测标准》《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标准》《电力变压器节能监测标准》等一系列节能监测地方标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陆续成立10 余家节能监测机构,为本市节能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节能监测是依据有关节约能源的法规(或行业、地方规定)和能源标准,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测试和评价活动,是政府推动能源合理利用的一项重要手段。区别于其他节能测试服务机构,节能监测机构必须是政府部门授予职权后委托才能开展监测工作,其性质属于政府购买技术服务。通常来讲,监测工作范围主要为重点用能单位,由政府部门制定年度节能监测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在工作内容上,节能监测不仅包含节能测试相关内容,还包括查验相关淘汰设备、能源计量器具安装,系统运行维护等主要用能设备运行管理部分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测试结果和运营管理监督结果综合评价,最终下达节能监测结论,并向被监测单位提交整改建议,政府部门也将于第二年度选派节能执法机构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在考核指标方面,与节能监测相比,节能测试是甲乙双方自愿委托基础上依据测试标准开展活动,测试内容涵盖更广,有包含对新型节能产品的测试,设备改造效果的考核评定等等,其通常是针对同一体系边界内改造前后的运行测试结果,计算节能效果,其主要数据体现有可能是节能量、也有可能是节能率,但没有统一的合格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