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伟 广东海事局 罗选斌

为促进绿色航运发展,推进电池动力在船舶上的应用成为趋势。电池动力船舶具有零排放、噪音小、震动小、舒适性高的特点,适用于在环保要求等级较高的水域运营。目前,我国在船用锂电池应用领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锂电池船舶设计、建造、标准制定、配套设施、推广应用、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尚需进行整体部署、稳步推进。
基于安全性能、成本、能量密度等因素的综合考量,目前选用三元锂电池或磷酸铁锂电池作为船用动力电池。
为了推进新能源在船舶产业领域的应用,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些针对锂电池在船舶领域应用的政策。
国家层面,虽然没有专门针对电池动力船舶的鼓励政策,但相关政策可见于各文件中。2018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印发《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鼓励船舶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船载蓄电装置或尾气后处理等替代措施以满足船舶排放控制的要求。2019年1月4日,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内河航运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航运船舶,推广使用纯电动和天然气船舶。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特别强调加强新能源在船舶行业的应用研究,要求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等技术装备,提升新能源船舶设计建造能力,强化新能源等前沿关键科技的研发。2020年6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内河航运发展纲要》提出: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力度,推广LNG节能环保船舶,探索发展纯电力、清洁燃料等动力船舶。……